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1-055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1年12月16日-17日对华康股份2021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1年12月16日-17日对华康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宋亚峰、常逴。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华康股份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华康股份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走访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华康股份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华康股份2021年度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集、召开方式与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资料文件;与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审议、表决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华康股份2021年度已披露的公告及报备材料、对主管信息披露的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信息披露报备材料的完备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查阅了华康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银行对账单及日记账等,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华康股份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前往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走访,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财务、管理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华康股份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同等,并与公司管理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及研发等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华康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华康股份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华康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华康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保荐代表人:宋亚峰 常 逴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已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查。现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存在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存在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东减持风险
2021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傅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傅桐合伙”)伙出具的《关于减持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傅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1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在减持期间内,傅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相关业务进展情况以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勿以互联网或其他非正式媒体中发表的不实或猜测信息作为投资依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正在进行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3日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1-066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6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追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3年5月18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5月27日及2021年6月23日,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发行的““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TLSXE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及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21日赎回本金,并收到理财收益362.35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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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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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填列。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88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4%。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丰华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6,2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6.90%,占公司总股本的3.96%。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 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小红(LOUISA W FENG)、丰嘉隆(GAVIN JL FENG)、丰嘉敏(JAMIN JM FENG)合计持有公司134,878,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后,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6,200,00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12.01%,占公司总股本的3.9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10月21日,丰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200,000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披露的《大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2020年12月23日,丰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大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2021年3月31日,丰华先生将前述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将其质押给国泰君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200,000股延期至2021年12月23日,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大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质押的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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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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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丰华先生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白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电子”)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2月22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6,274,846.27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以上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4,055,846.27元计入2021年度损益,其余2,219,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后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摊销计入其他收益。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轴承”)持有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600,03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1.86%减少至10.86%。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轴承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南方轴承于2021年12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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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南方轴承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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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方轴承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南方轴承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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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191期A款
● 本次赎回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5日披露的《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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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现金管理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均已收回。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泉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1,895,9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0%,股份来源为IPO前获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杨泉明先生计划于2021年10月13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973,9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3%。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杨泉明先生发来的《计划减持股份实施进展通知书》,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杨泉明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9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3%,减持数量超过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杨泉明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泉明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动、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具体因素,决定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度,故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陈志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68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9月1日披露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股东陈志山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869,43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623,1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7,246,2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止本公告日,陈志山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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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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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及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