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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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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1-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曹学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敬国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理财规划师,民盟盟员,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2012年毕业于重庆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2006年进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7年6月进入重庆高金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长、财务总监,2020年9月进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周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15年7月从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进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东材研究院研发一部副部长、东材研究院副院长、东材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具有法律效力,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

● 由于本次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李长彬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曾共同向山东艾蒙特进行同比例增资,拟增资金额合计为28,200万元,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2021-080)。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合理、公允,且关联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李长彬已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风险提示:公司对山东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但考虑到山东艾蒙特投资建设的产业化项目尚未实现量产销售,仍存在可能无法按时履约和归还借款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尚处于投建阶段,暂未实现销售收入,短期内的融资能力相对有限。为保障其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

山东润达是山东艾蒙特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30%股权,属于“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故山东润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李长彬为山东艾蒙特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5%股权,且为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属于“直接/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故李长彬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由于山东润达、李长彬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借款事项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R89K37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永莘路666号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091,109.79元,负债总额为1,091,109.79元,净资产额为53,000,000.00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艾蒙特资产总额为402,925,355.85元,负债总额为192,041,342.66元,净资产额为210,884,013.19元。山东艾蒙特尚处于投建阶段,暂未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三)股权结构

(四)其他说明

山东艾蒙特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亦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其他事项。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169548434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地:莱芜高新区旺福山路009号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润达总资产为315,617,183.9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41,948,267.15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563,221.56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05,366.19元。

(二)李长彬

李长彬,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济南市莱芜区汶河大道118号。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任山东润达的董事长并持有其55.31%的股权,是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任山东艾蒙特的副董事长并持有其5%的股权;任莱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并持有其2.14%的股权;任济南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55.11%的份额,该合伙企业是山东润达的员工持股平台,核心业务为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东艾蒙特、山东润达、李长彬拟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借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李长彬

借款金额:12,000万元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一次性提款或分次提款均以实际提款日为借款起始日,实际首次提款日以出借方放款的银行转款凭证日期为准。

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实际提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

借款用途:产业化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履约责任:

1、借款方应提前将提款计划告知出借方以便出借方安排资金,出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给付合同借款所约定的借款金额。

2、借款方应及时偿付本金及利息,若未按期偿付本金及利息,借款方应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1%。/天向出借方支付违约金,在逾期期间持续计算利息且出借方可以视情况考虑下一年不再同意相关借款请求。

3、关联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李长彬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出借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是为了保障其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加快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产业链布局,扩大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结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山东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且关联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李长彬已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的借款,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关联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李长彬已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是为了保障其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加快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产业链布局,扩大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结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借款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且关联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李长彬已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交易情况

2021年6月7日,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山东艾蒙特曾共同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拟按照原持有山东艾蒙特的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山东润达以自筹资金人民币4,615.38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4,615.38万元;李长彬以自筹资金人民币769.23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769.23万元。该增资完成后,山东艾蒙特的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21,384.61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为65%,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曾共同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拟向山东艾蒙特进行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7,700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7,700万元;山东润达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4,384.62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4,384.62万元;李长彬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730.77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730.77万元;合伙企业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直接持股比例由65%变更为60%,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其5%股权,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合伙企业均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的出资时间缴付股权增资款,山东艾蒙特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书面核查意见

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1-08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箭科技”)于 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以6,1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升桥支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2021年12月23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已存入公司账户。具体收益情况如下:

二、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次会议之后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元。

三、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起息日为2021年11月25日,到息日为2021年12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1,8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52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1-072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伟波先生通知,获悉其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即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注:若相关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股变动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姜滨先生、姜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姜滨先生将其所质押的全部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姜龙先生将其所质押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注:①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③2021年3月30日,歌尔集团有限公司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59,000,000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受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债券持有人换股影响,截至2021年12月23日,本次可交换债券质押专户中剩余股份100,400,305股。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姜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姜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1-036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5 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天职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谭学、王亮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亮工作调整,无法完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经天职的内部调整和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李梦园接替王亮,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谭学、李梦园。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信息

李梦圆,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服务。

李梦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说明

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因天职内部工作调整而做出,不涉及项目合伙人变更, 亦不涉及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变更过程 中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

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

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参与了“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标,2019年9月25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了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公告,确认公司为项目中标人,于2019年10月8日取得该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公司城发环保能源(宜阳)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洛阳市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9年9月27日、2019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2019-084)。

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35968万元,合作期共计为30年,其中计划建设期两年,特许经营期28年。总处理规模为900吨/日,一期建设600吨/日,配置2×300吨/日机械式垃圾焚烧炉+1×12MW汽轮发电机组。厂区内配套建设18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工程年设计处理垃圾量为21.9万吨。经焚烧后年额定发电量约9000万千瓦时,年上网电量7560万千瓦时。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中旬,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3.3亿元。2021年11月3日,城发环保能源(宜阳)有限公司召开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机组进入整套启动调试。全部机组于2021年12月21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设备运行稳定,经济指标良好,各环保参数达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完成,预计对公司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运营期间存在政府垃圾处理费支付和垃圾量不足等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做好应对措施,但运营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1-114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1-116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锦”)关于其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的通知。

天富锦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情况如下:天富锦股东石河子市天和旺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其持有的天富锦1.37%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肖水龙先生;天富锦股东石河子市天联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其持有的天富锦24.31%的股权转让给肖水龙先生;天富锦股东严四清先生将其持有的天富锦11.16%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肖水龙先生;天富锦股东吴继光先生将其持有的天富锦11.16%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肖水龙先生;天富锦股东石河子市天联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其持有的天富锦6.00%的股权转让给黄绍文先生。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黄绍文先生持有的天富锦股权比例由17.28%增加至23.28%,肖水龙先生持有的天富锦股权比例为48.00%,其余2名股东持有天富锦股权比例为28.72%。2021年12月22日,黄绍文先生与肖水龙先生签署《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协议》,肖水龙先生将持有天富锦48.00%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绍文先生,与黄绍文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黄绍文先生合计拥有天富锦71.28%股权的表决权,天富锦实际控制人由严四清先生变更为黄绍文先生,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前上述股权结构调整的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黄绍文现任公司董事长;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外,肖水龙先生与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基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其他协议或约定。天富锦本次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富锦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共计3,459,585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获得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3,459,585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补助相关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