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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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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2021-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开新能

股票代码:6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上村187号4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120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开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开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简介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珠海普罗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遵循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5,36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该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全部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后续减持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无在未来12个月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93,241,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69013%;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8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8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9月22日至12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开新能股份16,423,900股,占金开新能总股本的1.069016%。具体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持有公司股票76,817,780股,占公司2021年12月22日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无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王博钊

2021年 12月 22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王博钊

2021年 12月 22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11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减持计划

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普罗”)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6.069013%减少至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是珠海普罗实施其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普罗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已减持超过1%并已过半。

2021年12月22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珠海普罗告知函及其出具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上村187号4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120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股份数量减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珠海普罗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全部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后续减持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2日至12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423,900股,占金开新能总股本的1.069016%。具体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珠海普罗仍持有公司股票76,817,780股,占公司2021年12月22日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说明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大股东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普罗在计划减持区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了16,423,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016%,减持的股份数已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珠海普罗实施其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普罗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已减持过半。

上述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并于12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拟于12月24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依法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相关减持计划。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珠海普罗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上海沿浦股票代码:605128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勇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沿浦”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沿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钱勇,男,中国国籍,长居中国上海,无其他国际或者地区的居住权。现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如实施减持将按照有关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所持有的上海沿浦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历次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勇

2021 年 12 月 23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期:2021 年 12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1-062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数量

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王晓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75%,公司监事周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75%,公司高管秦艳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375%,上述股份来源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15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监事王晓锋已经于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的数量是295,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6875%,公司监事周建明已经于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的数量是117,5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146875%,公司高管秦艳芳已经于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的数量是687,5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85937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王晓锋先生、监事周建明先生、高管秦艳芳女士本次减持数量过半,其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监事和高管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治理结构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王晓锋先生、周建明先生和秦艳芳女士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马峻先生自行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1-055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马峻先生自行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集人和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1、召集人

股东:马峻先生

2、履行的召集程序

马峻先生持有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绅通灵”)85,57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13%。截至本公告日,马峻先生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连续90日以上,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马峻先生于2021年12月6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形式提交了《关于提请召开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作出决议,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16日,马峻先生向公司监事会书面形式提交了《关于提请召开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作出决议,仍然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21日,马峻先生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

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1)将严格履行先前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和计划(减持至公司总股本的30%),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完成承诺和计划后的股份行使表决权(公司总股本的30%);(2)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日至召开日期间,本人持股比例不低于10%。

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配合本次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工作。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

至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投票方式涉及征集投票权(如适用)

无。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的公告》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2.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五、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六、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

5、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6、登记邮箱:603900@leysen1855.com

7、登记电话:025-52486808

七、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股东:马峻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候选人简历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

附件1:候选人简历

庄瓯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2年至2003年于南京电炉厂工作,任技术副厂长;2003年至2006年于奥迪康(中国)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生产部、物流部、客服部经理;2006年至2018年于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任商品创新中心负责人,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至今任南京步莱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经理、橙魔方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橙研室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添镁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庄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60%的股权(传世美璟持有公司股份7,4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国雄先生,1969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南京青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易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国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钱智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6月24日至今,担任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智先生1989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法律学士学位;2004年12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钱智先生于1989年8月至1995年3月,担任江苏省司法学校教师;1995年3月至1999年7月,担任南京谢满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9年7月至1999年12月,担任南京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月至2006年3月,担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律师;200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律师;2017年9月至今,担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于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钱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陈益平先生,196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中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华韩整形美容医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益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1-06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涂珂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涂珂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涂珂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涂珂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涂珂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1〕104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董事王彦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彦国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彦国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彦国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规定提名合适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彦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对王彦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1-05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杭州岩湖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详见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48号临时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23日,公司已收回全部本金3000万元,并收到收益2,968,530.59元。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