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15:3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12月13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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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港务”),其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通股份”)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裕龙港务运营发展需要,拟向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公司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裕龙港务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授信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经营范围:港口投资及建设;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经营;货物装卸、中转、仓储服务经营;港口拖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恒通股份持有100%股权
裕龙港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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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裕龙港务的运营发展需求,裕龙港务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相关合同,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财务公司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裕龙港务运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财务公司信贷支持,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为裕龙港务的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运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此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5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6%。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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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通股份”)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5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8,621,509.43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9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8)第000020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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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80,898,490.57元,截止2021年12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9,458,880.72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情况如下: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恒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 月24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
至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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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2年1月6-7日(上午9:30一11:30 下午14:00一17:00)
联系人:崔裕昌
联系电话:0535453777
传真:0535-3453777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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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9: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12月13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洪波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港务”)运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支持,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为裕龙港务的授信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通知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1-049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瑞浦”)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ZHIXU ZHOU、FENG YING、HING WONG、王林、章晓军及吴建刚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洪志良先生、罗妍女士及朱光伟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洪志良先生与罗妍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罗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光伟先生尚未根据相关规定取得上交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朱光伟先生已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亚军及胡颖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亚军及胡颖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与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ZHIXU ZHOU,中文名周之栩,男,1968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硕士和博士。1994年6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摩托罗拉公司(2004年变更为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历任器件与工艺研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任研究员、模拟电路设计主任工程师、科技委员会委员、科技委员会资深委员;2008年1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思瑞浦(苏州)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就职于思瑞浦,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FENG YING,中文名应峰,男,1969年出生,美国国籍,浙江大学物理学学士,中国科学院物理所物理学硕士,美国密西根大学电子工程硕士,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微电子博士。1998年6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德州仪器,任混合数字IC设计部门技术经理。2007年4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C2 Microsystems Inc.,任设计总监;2009年9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思瑞浦(苏州)微电子有限公司,任首席技术官。2012年4月至今,就职于思瑞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HING WONG,中文名黄庆,男,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学士、博士。1990年1月至1997年6月,就职于IBM,任工程师;1997年7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Chromatic Research Inc.,任资深工程师;1997年12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Silicon Access Networks,任亚太区商务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Silicon Federation,任资深咨询顾问;2005年5月至今,就职于华登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林,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士,浙江大学硕士。2004年4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三星半导体(中国)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企划经理;2012年9月至今,就职于华登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章晓军,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2月至1996年12月,就职于乐清市中亚开关厂,任经营厂长;1997年1月至今,就职于苏州长风电气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1年6月至今,就职于怡达电气(苏州)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就职于苏州华德力电气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金樱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就职于苏州正信新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就职于海南金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就职于苏州怡达创新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建刚,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学士,清华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博士。2007年7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任模拟电路设计副总监;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思瑞浦,历任公司设计总监、副总经理。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志良,男,1946年出生,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瑞士苏黎世高等理工学院博士。1970年7月至1980年6月,就职于沈阳工业大学,任讲师。1980年7月至1985年6月,就读于瑞士苏黎世高等理工学院。1985年7月至1987年12月,就职于复旦大学,任博士后。1989年2月至1989年5月,就职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副研究员。1993年3月至1994年8月,就职于汉诺威大学,任教授。1988年1月至今,就职于复旦大学,任教授。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妍,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学士,香港大学博士。2010 年9 月至今,就职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与财务学系,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2019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光伟,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学士,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硕士。1984年8月至1985年8月就职于航空部第351厂,任技术员;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于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1988年8月至1993年4月就职于华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历任助教、讲师;1993年5月至1997年4月就职于贺利氏电测骑士(上海)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销售部部长;1997年4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销售经理、技术与拓展经理、燃油供应单元中国区负责人、董事兼副总经理(中方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职于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多媒体事业部中国区副总裁、博世中国副总裁(销售)。
3、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亚军,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4年8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邮电部设计院,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上海浦东新区江山置地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上海外高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5年6月至今,就职于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无锡清石华晟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胡颖平,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学士。2001年9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历任经理,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2017年至今,任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1-050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亚军及胡颖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1-051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综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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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1-052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号1号楼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2日
至2022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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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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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2年1月10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号1号楼802室。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弄1号楼802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1090810-6023
传真:021-51090810-8028
邮箱:3peak@3peakic.com.cn
联系人:李淑环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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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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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函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科高新”)股票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整体市场、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近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1-050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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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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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由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1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并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备。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