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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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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管理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君跃飞龙叁佰定制款2021年第10期收益凭证、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1年第37期收益凭证

● 现金管理期限:89天、186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9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4,88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3,4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91,434,4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其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天健验[2021]1-2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君跃飞龙叁佰定制款2021年第10期收益凭证

2、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1年第37期收益凭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国泰君安证券君跃飞龙叁佰定制款2021年第10期收益凭证

1.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君跃飞龙叁佰定制款2021年第10期收益凭证;

1.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1.3、产品期限:89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1.4、挂钩标的及方向:沪深300(000300.SH),看涨,向上敲出;

1.5、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7、起息日:2021年12月24日;

1.8、最初观察日:2021年12月24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9、最终观察日:2022年3月21日(如遇到最终观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回溯至其前的第一个交易日);

1.10、到期日:2022年3月23日(如遇到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产品期限相应调整);

1.11、兑付日:2022年3月24日(如遇到兑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营业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1.12、固定收益率(年化):2.1%;

1.13、浮动收益率(年化):(1)若观察期内任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期初价格>110%,则浮动收益率=0%(2)若观察期内未达到上述条件,则浮动收益率=Max(0%,30%×(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0%)/期初价格);

1.14、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2、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1年第37期收益凭证

2.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1年第37期收益凭证;

2.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2.3、产品期限:186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2.4、挂钩标的及方向:中证500(000905.SH),看涨自动赎回;

2.5、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3日;

2.7、起息日:2021年12月24日;

2.8、最初观察日:2021年12月24日(如遇最初观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9、最终观察日:2022年6月24日(如遇到最终观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10、敲出观察日i:敲出观察日1:2022年01月24日,敲出观察日2:2022年02月24日,敲出观察日3:2022年03月24日,敲出观察日4:2022年04月25日,敲出观察日5:2022年05月24日,敲出观察日6:2022年06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11、提前终止日:发生敲出事件后第2个营业日为提前终止日,本期收益凭证在该日提前终止;

2.12、到期日:2022年6月28日(如遇到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产品期限相应调整);

2.13、固定收益率:0.00%;

2.14、浮动收益率:(1)若任一敲出观察日i(i=1,2...6),收益凭证发生敲出事件,则浮动收益率=5.4%(2)若所有敲出观察日均未发生敲出事件,则浮动收益率=0%;

2.15、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2.16、赎回:不支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国泰君安证券君跃飞龙叁佰定制款2021年第10期收益凭证:3,000万元,根据产品合同的约定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1年第37期收益凭证:3,000万元,根据产品合同的约定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主要是本金保障型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211。

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46,013,223.18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7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9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管理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银泰证券如意收202105期

● 现金管理期限:27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银泰证券如意收202105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收益计算天数:271天;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3日;

6、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9月21日;

7、收益计算方式: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产品期限(提前或延期兑付则按照实际存续天数计算)/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8、兑付日:2022年9月22日;

9、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泰证券如意收202105期:4,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主要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918。

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46,013,223.18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82%。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3 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颜亚奇

董事长颜昌绪先生因出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鉴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颜亚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何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何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邹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陈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花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林晓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何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毕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颜亚奇先生、何颉先生、何鹏先生、邹涛先生、陈曦先生、花荣军先生、林晓安先生、何云先生、毕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卢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秦春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卢浩先生、秦春花女士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刘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蒋广辉、宋佳妮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21年12月2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独立董事毕超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颜亚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颜亚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颜亚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颜亚奇先生、何颉先生、花荣军先生(独立董事)、林晓安先生(独立董事)、何云先生(独立董事)等董事组成,其中颜亚奇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何云先生(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独立董事)、何颉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何云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花荣军先生(独立董事)、 毕超女士(独立董事)、颜亚奇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花荣军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林晓安(独立董事)、毕超女士(独立董事)、 颜亚奇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林晓安先生为召集人。

(三)关于聘任颜亚奇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颜亚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四)关于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何颉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028-66848862

电子邮箱:dsh@scggic.com

(五)关于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六)关于聘任何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七)关于聘任邹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邹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八)关于聘任吴攀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吴攀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九)关于聘任庄万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庄万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十)关于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李超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028-66848862

电子邮箱:dsh@scggic.com

(十一)关于聘任胡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胡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

本届董事会聘任总裁颜亚奇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颉先生、副总裁何鹏先生、副总裁邹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2月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副总裁吴攀道先生、财务总监庄万福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李超先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胡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

员简历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吴攀道,男,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5年担任四川省简阳化肥厂化验室负责人;1995年进入公司,从事化学分析、知识产权协调等工作,历任质管部主管、研发部主管、总经理助理、监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共关系、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分管公关法务知识产权部,兼任公关法务知识产权部部长。截止本日,吴攀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4?269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攀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庄万福,女,1963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西南财大EMBA结业。1983年至2001年,在简阳市农药厂从事会计工作,历任财务科长、财务科负责人。2001年5月进入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历任主办会计、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工作,分管财务部。截止本日,庄万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9?842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庄万福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超,男,196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简阳市支行,2009年2月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投资部部长),兼公司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成都市国光现代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超先生已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英,女,199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2011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专员、证券部证券专员。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兼公司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下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龙泉办公区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出席会议的三位监事共同推举,由刘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刚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2月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葛文志先生拟自2021年8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不超过600万元。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葛文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1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27%,合计增持金额为5,999,342.83元。葛文志先生本次增持后,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5.72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姓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葛文志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葛文志先生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5.62%。其中,通过丽水美迪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165,196,355股,占比为41.16%;通过美迪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27,628,736股,占比为6.88%;通过景宁倍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19,510,584股,占比为4.86%;通过丽水增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 5,525,747股,占比为1.38%;通过丽水共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762,874股,占比为0.69%;通过海宁美迪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592,404股,占比为0.6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不超过600万元。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2021年8月28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葛文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1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27%,合计增持金额为5,999,342.83元。葛文志先生本次增持后,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5.7227%。其中,葛文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100股,占比为0.1027%;通过丽水美迪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165,196,355股,占比为41.16%;通过美迪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27,628,736股,占比为6.88%;通过景宁倍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19,510,584股,占比为4.86%;通过丽水增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 5,525,747股,占比为1.38%;通过丽水共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762,874股,占比为0.69%;通过海宁美迪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592,404股,占比为0.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4日

● 上网文件

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35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后,2021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

●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累计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中证指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12月23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28.87,公司所处行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的滚动市盈率为14.41,公司估值较高。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1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鉴于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上市后累计涨幅达60.28%,同期服装家纺指数累计涨幅4.62%,同期上证指数上涨1.35%,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 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累计涨幅较大,公司股票12月23日换手率为48.27%,高于前3个交易日的平均换手率29.14%;但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市盈率较高风险

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中证指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12月23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28.87,公司所处行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的滚动市盈率为14.41,公司估值较高。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1、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纺织面料及成衣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梭织(机织)面料、针织面料、成衣,公司所生产的面料,一部分直接外销,一部分作为成衣之原材料,通过加工制造为成衣后,销售至各大客户及品牌。公司的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2、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086.91万元,同比下降21.82%,主要系一方面 2021年上半年海外新冠疫情依然较为严峻,对公司海外工厂的物流运输和部分生产等环节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另一方面,棉花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产品原材料成本上升而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低于往年同期水平。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