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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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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2021-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签署的《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操作细节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如果该框架协议与后续签署的具体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有差异,则以具体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为准。

2、航空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与航空城集团在珠海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双方共同推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全面合作事项达成协议。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各方今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基础文件,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所涉及的具体项目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合作事宜不涉及具体金额,公司也不会因终止合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90511640C

3、法定代表人:李文基

4、公司住所:珠海市金湾三灶镇海澄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

5、注册资本:122,808.458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2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航空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配套服务业,会展业,建筑业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现代农业及相关服务业,实体产业投资和运营管理,信息咨询,物业代理,企业管理。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航空城集团总资产3,007,100.19万元,净资产791,001.3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8,042.56万元,净利润-17,657.3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航空城集团总资产3,535,505.13万元,净资产803,037.65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1,474.35万元,净利润-53,979.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航空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4.57%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26.57%,系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履约能力:航空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1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航空城集团发生类似交易。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1)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甲方支持乙方在符合规定且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利用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建筑屋顶进行整体性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2)乙方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领先的大型综合建筑装饰上市企业,具有丰富的屋面工程施工经验及专业技术,应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及施工经验,利用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屋顶投资、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3、工作机制

本协议是双方的战略合作框架,用于指导双方后续的具体合作事宜,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运作时,甲方或甲方下属单位与乙方或乙方下属单位根据有关程序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具体权利义务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为便于推动落实本协议约定的战略合作,双方同意:

(1)双方可根据战略合作需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或协调小组,由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具体对接、协调、推动合作事项并组织实施;

(2)双方加强交流合作,建立协商机制,联合制定项目整体战略合作规划,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3)双方针对具体项目可开展联合调研,发挥双方优势资源,共同建设领先示范样板,实现互利共赢;

(4)双方应共同建立项目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

4、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与乙方沟通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遇到问题,并要求乙方予以解决;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甲方有权拒绝配合或制止违法行为;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爱护该项目的相关设备和其他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建设、运营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

4)甲方应当合理合法地配合乙方开展项目,为项目合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项目合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与甲方进行充分沟通,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解决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乙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

4)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进行落实,爱护该项目的相关设备和其他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建设、运营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

5、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协议双方就日后合作的方向、领域、方式和原则作出的框架性安排及意向性协议,并非双方设定权利义务的合意,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亦不构成之后签订合作项目的具体协议中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的选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并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合同。

如因政策、审批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部或部分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共同推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全面合作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自优势,助力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

2、本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协议的签署与后续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仍需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后续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受市场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后续工作的实施与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七、备查文件

1、《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5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发基金”)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山东路桥股份告知函》,获悉其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自前述公告披露至今,铁发基金累计减持1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3.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说明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铁发基金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铁发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铁发基金减持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大宗交易减持山东路桥股份告知函。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5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山东省国资委对联合重组的有关要求,2020年8月,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交通”)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齐鲁交通注销,高速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近日,高速集团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就联合重组完成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事项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度,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联合重组的通知,高速集团(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齐鲁交通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齐鲁交通注销,高速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齐鲁交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高速集团承继,齐鲁交通的下属分支机构及齐鲁交通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高速集团。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原齐鲁交通板块下属建筑业企业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齐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交建”)、山东高速日照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建设”)、山东港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建设”)与山东路桥在公路工程施工方面存在部分业务重合。

本公司目前正对山高交建、日照建设及其下属单位业务进行整合清理,加强内部控制、降低业务风险、确保项目合规,本公司承诺将在36个月内按照商业惯例及市场公允价格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启动注入山东路桥的程序,或通过挂牌交易等方式向非由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出让山高交建、日照建设控股权。

港通建设现为H股上市公司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高速,01576.HK)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承诺将在36个月内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等方式积极敦促相关方按照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商业惯例及市场公允价格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启动港通建设注入山东路桥程序,或通过挂牌交易等方式向非由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出让港通建设控股权。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如山东路桥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对山东路桥予以赔偿。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4日起农业银行开始销售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13116),华安制造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154、C类:013507)、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425)。投资者可在上述基金的申购期内到农业银行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

咨询办法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募集期内暂不参加

华安基金电子直销平台认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4207,C类:014208)、华安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4539,C类:014540)在募集期间,暂不参加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微钱宝”账户余额认购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相关基金具体认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与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和相关产品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5009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关于新增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建信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F类份额)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建信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F类份额)

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得”)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12月24日起,上海利得将新增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一、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http://www.leadbank.com.cn/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http://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上海利得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目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保证本基金的正常运作,本基金将从2021年12月27日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2)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增加利得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利得基金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

一、销售机构主要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二、代理销售基金名称和代码

注:英大通盈纯债A、C、E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至2021年12月27日。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等业务;英大国企改革目前暂停网上直销与代销机构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英大安惠纯债A、C、E暂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混合A、C基金合同生效后至首次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前,暂不办理任何业务;开放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活动

自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利得基金上线之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利得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入等业务)本公告“二、代理销售基金名称和代码”中所列的基金,均可参加利得基金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利得基金公示为准。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以本公司或利得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基金管理人主要信息

公司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5288

网址:www.ydamc.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T+0赎回提现业务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6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对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现将函件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2021年12月23日,你公司公告称,拟将持有的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炀玖)100%股权转让给重庆悦宁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悦宁山),交易对价1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请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问题。

一、关于交易对价。根据公告,本次转让前,公司将对重庆炀玖进行资产重组,模拟重组后包括重庆炀玖及其下属重庆未来城104亩项目、重庆芙蓉公管项目以及天津小站等项目。重庆炀玖模拟交易后的账面净资产为14.84亿元,而本次交易作价仅为1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本次交易的背景,以及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历史经营情况、主要资产情况、可比交易情况等,说明交易作价仅为1 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该交易安排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结合本次交易对价与账面价值差异情况,说明公司前期对标的资产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资产不实或高估资产的情况,并自查除上述资产之外,公司其他资产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注标的资产评估。根据公告,本次交易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确定全部股权评估值为228.46万元,远低于模拟交易后的账面净资产。请公司补充披露:(1)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详细过程、主要假设、评估参数的取值及确定依据等,以列表形式详细披露资产负债表各科目的账面价值和评估值,并分项说明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可比交易案例、标的资产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未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市场惯例;(3)补充披露评估报告全文及相关支撑材料。请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三、关于交易对手方。根据公告,交易对手方重庆悦宁山成立于2021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仅10万元。请公司穿透披露重庆悦宁山的股权结构、股东背景、实际控制人,以及资金来源等基本情况。

四、关于审议程序。根据公告,本次交易预计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约14.88亿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5.06%,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主要决策人员,相关人员与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大幅影响,说明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审议程序不到位的情形。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五、关于公司担保义务。根据公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负责解除公司担保义务20.40亿元和回购义务14.20亿元,另外3亿元担保义务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请公司补充披露:(1)受让方解除公司担保和回购义务的具体方案及期限;(2)剩余3亿元担保义务需另行协商解决的原因,公司拟采取和已采取何种措施与受让方沟通解除该等担保责任事宜,双方目前对该等担保义务的解除是否已协商达成一致、是否有具体解决措施及期限;(3)本次交易后对未解除的担保责任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做充分风险提示。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请公司自查前期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勤勉尽责,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请你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函件,并于12月3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一158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变更后的中文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2、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1年12月24日

3、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726”,英文证券简称不变,仍为“LONGDA”

4、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不变,中文简称仍为“龙大转债”,债券代码不变,仍为“128119”

一、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Shandong Longda Meishi Co.,Ltd.”,证券简称变更为“龙大美食”。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交所核准,自2021年12月24日起,公司中文证券简称变更为“龙大美食”,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726”。

公司本次变更的证券简称来源于公司全称,中文证券简称长度不超过四个汉字,英文证券简称长度不超过二十个英文字符。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未与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简称相同或相似,未出现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情形,未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为顺应新时代的发展形势和中国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公司积极推进战略升级,明确了以食品为主体,以养殖和屠宰为支撑的“一体两翼”总体发展战略。为使公司名称与战略方向及业务更匹配,公司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证券简称变更为“龙大美食”。

本次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