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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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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1-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信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1年12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8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重要提示

1、安信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21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基金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12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上的《安信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份额和C类份额,其中A类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人民币1.00元初始面值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业务特有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7、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安信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安信远见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A类:013095;C类:013096

(三)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的相关内容。

(九)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或提前结束募集,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若3个月的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人民币1.00元

(三)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7)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8)养老目标基金;9)职业年金计划;10)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募集期内投资者多次认购的,认购费用须按每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2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0%,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200,000/(1+1.20%)=197,628.46元

认购费用=200,000-197,628.46=2,371.54元

认购份额=(197,628.46+15)/1.00=197,643.46份

即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2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元,则其可得到A类基金份额197,643.46份。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5)/1.00=100,01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元,则其可得到C类基金份额100,015.00份。

(五)基金的认购限制

1、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具体营业日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一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警官证、文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370 1010 0102 4806 47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缴存的方式购买基金。

(四)通过本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参阅《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安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一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预留印鉴卡;

(9)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注: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只限深圳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370 1010 0102 4806 47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0755-82509920),并电话确认(0755-82509820)。

五、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字(1986)175号文、银复(1987)86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三)直销机构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联支付支持的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四)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五)登记机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

联系人:吴翠蓉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安信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

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 中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张良成先生因事请假。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庭坚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尼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长周庭坚先生的辞职报告,周庭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周庭坚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信息(公告编号:临2021-091)。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公司拟选举陈尼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陈尼军先生,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安徽省东至县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3月起历任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

陈尼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5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2年1月10日14点30分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5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中新 公告编号:2021-093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号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

至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年12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月5日(星期二)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2号中新科技总部五楼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请务必注明“中新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传真号码:0576-88322096;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5、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电话联系证券部了解详情,证券部咨询电话:0576-88322505。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 中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络传闻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目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21万元,扣非前净利润-3.12亿元,扣非后净利润-3.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9.59亿元。公司目前退市风险较高。

一、情况概述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于近日关注到有关网络平台公开讨论关于公司目前运营的相关情况,公司第一时间展开认真核实,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一)公司目前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暂时未恢复生产;

(二)公司目前并未制定出一次性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案;

(三)公司目前债权人并未与公司签署任何有效的豁免或者减免协议;

(四)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并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下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营业收入21万元,扣非前净利润-3.12亿元,扣非后净利润-3.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9.59亿元。截至本公告日,退市风险警示尚未撤销。

(二)2020年6月4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21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审理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理工作,并根据审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金额本金85,267.71 万元及其利息尚未归还,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情况尚未得到解决,担保余值 7175.63 万元。目前,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接管了中新产业集团并代行其职责。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