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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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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末及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
业务安排的公告

2021-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注: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3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4、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本基金暂停申购、定投、赎回等业务带来的不变。

5、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6、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2021年末及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注: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3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4、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本基金暂停申购、定投、赎回等业务带来的不变。

5、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6、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末及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

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注: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3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4、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带来的不变。

5、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6、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末及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

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开放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注: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3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4、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带来的不变。

5、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6、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品牌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末及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

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品牌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品牌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开放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注: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3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4、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带来的不变。

5、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6、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柏瑞基金”)与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2月27日起,对通过百信银行申购华泰柏瑞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相关费率优惠。

1、适用的基金范围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并由百信银行销售的部分开放式基金产品。

2、活动时间

自2021年12月27日起,结束时间以百信银行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3、活动内容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注册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的开放式基金(除中登注册以外的开放式基金)。

(2)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百信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业务当日起,百信银行可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3)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百信银行另行公示确定。

(4)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百信银行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百信银行的相关页面。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4、重要提示

(1)上述适用的基金原费率标准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2)百信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华泰柏瑞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18-0100

网站:www.aibank.com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0001

网站:www.huatai-pb.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文件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立医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网下申购。春立医疗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29.81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春立医疗于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次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7日,即以上时间段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自2022年1月17日15:00后,本基金将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管理期。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的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7日,即以上时间段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如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A类基金份额含申购费,下同),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超过1.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已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基金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超过1.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超过1.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缴纳申购费用时,按单次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3.2.1前端收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对于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对于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转入基金财产所有。

(1)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一[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2)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2.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转换转入业务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并且在同一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即:本公司除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166301)以外的基金产品之间可进行转换。同一只基金的两种分类产品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份额转出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3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转换,但某笔基金转换导致其在一个销售机构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该不足1份基金份额部分将会被强制赎回。

7.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8.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转入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转入的成交情况。

9.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h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话费)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hsfund.com

6.1.2场外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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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费率优惠活动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封闭期内,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基金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在封闭期内,投资者将面临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底及

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关于2021年底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和《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公司决定在2021年底及2022年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及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并自2021年底及2022年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如相关基金在持有期、封闭期内,还应同时处于允许办理前述交易类业务的期间)恢复相关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对于本基金管理人在2022年新发行的基金,如参与港股通交易,自动纳入“适用基金范围”并按照本公告的规则办理,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二、适用时间范围

1、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至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本公司将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及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

2、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上述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当日全天均将不开放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及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或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h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敬请投资者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参加联储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投资者通过联储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可享有1折优惠。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其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联储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调整适用基金范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联储证券官方公告为准。

2、费率优惠期限

费率优惠起始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结束时间请以联储证券官方公告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联储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联储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联储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06

公司网址:www.lczq.com

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