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国信证券为代销机构
并调整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
A类份额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业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7日起,本公司新增如下基金销售机构为旗下兴业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兴业一年持有期债券A/C,A: 014248,C:014249)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业务办理具体事宜请遵从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新增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的官方服务平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咨询详情。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关于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兴业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份额持有期
本基金每一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视投资者认购/申购的时间不同而分别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锁定起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次1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申购确认日(锁定起始日)起,至申购确认日次1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首个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期为2022年12月13日,届时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2.2 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追加申购本基金 A 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追加申购本基金 A 类、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 元。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转出基金的赎回金额、赎回费的处理按照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有关赎回业务相关规则执行。
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为准,如转入基金或转出基金适用固定费用的,则申购补差费中的申购费按固定费用进行计算。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申购补差费中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的费率标准执行,不适用申购费率优惠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兴业N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M基金份额。
假设N基金申购金额小于100万元,申购费率为0.8%,持有期限满1年未满2年,赎回费为0.05%。
M基金申购金额小于100万元,申购费率为0.8%,持有期限满1年未满2年,赎回费为0.05%。
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5%=5.25元
转出金额=10,000×1.050-5.25=10,494.75元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10,494.75×0.8%/(1+0.8%)-10,494.75×0.8%/(1+0.8%),0] =0元
转换费用=5.25+0=5.25元
转入份额=(10,494.75-0)/1.195= 8782.22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N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M基金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8782.22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除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外,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投资者可自T+2日起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转出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个交易账户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必须满足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关于基金最低交易份额的规定。
如单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巨额赎回定义以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2)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除FOF型基金外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相关公告。
(3)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须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定投业务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3)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定投金额与产品申购起点保持一致。在不低于产品申购起点的情形下,如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有其他规定,则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2扣款与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日确认,投资者可自 T+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3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14 层
联系人:张聆枫
咨询电话:021-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7.2 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94
网站:www.bosc.cn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直销机构或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009-5561、021-22211885
网址:www.cib-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仅向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兴业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并以此为准。若有代销机构实行费率优惠活动的,请以各代销机构最新公告或规定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本次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17:00止。2021年12月2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6,00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2021年12月2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10,831,132.00
份的55.4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000,000.0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参会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1月23日在规定媒介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终止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即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2月23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即2021年12月24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从2021年12月2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复牌且基金管理人不再恢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公 证 书
(2021)沪东证经字第18443号
申请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委托代理人:李麦琪,女,1990年12月10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0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1年11月23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1年11月24日、11月25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俞博文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层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朱正元的监督下,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李麦琪、王珏进行计票。截至2021年12月22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6,000,000.00份,占2021年12月2日权益登记日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0,831,132.00份的55.4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终止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6,000,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终止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2021年12月23日
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4日
根据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国信证券拟自2021年12月24日起办理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909/ C类007866)的销售业务。
自2021年12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首次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0.01元。具体金额限制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述业务的最终上线时间以国信证券为准,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国信证券的有关规定,具体优惠规则以国信证券的安排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官方网站:www.guosen.com.cn
(二)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8-0666
官方网站:www.cjhx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创金合信尊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7日起,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转换转入创金合信尊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金额限制不应超过3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大于3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超额部分的申请。
(2)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 或拨打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68-0666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创金合信尊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转换转入创金合信尊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金额限制不应超过1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超额部分的申请。
(2)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 或拨打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68-0666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21年12月27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交易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关公告。
3.2.1前端收费
■
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满两年后(含到期日)可办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无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满两年后(含到期日)可办理转换出业务。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转入本基金的转换费用具体查看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换转入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用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用中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比例与基金赎回业务一致。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费用补差
(1)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方式: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2)申购费用补差计算方式: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
申购费用补差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补差 =0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转入当日基金单位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开通转换入、转换出业务的时间
自公告开放日起,本公司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本基金与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份额1份。
2)具体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请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本公司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申购费率相同,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1元,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刘恋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能。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