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55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由45,000万元调整为7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近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芳女士、楼俊先生、阙建华先生、沈慧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近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贾生华先生、周宏伟先生、赵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5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金新昌先生、王碧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5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韩芳女士、楼俊先生、阙建华先生、沈慧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贾生华先生、周宏伟先生、赵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意韩芳女士、楼俊先生、阙建华先生、沈慧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进行审议;同意贾生华先生、周宏伟先生、赵刚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金新昌先生、王碧颖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崔炜先生(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芳: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物业管理师,经济师。1993年2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浙江南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集团副总裁等职;2001年9月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及总裁。
楼俊: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西湖区商务局、西湖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现任浙江大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阙建华: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物业管理师,建筑工程师。1992年12月至1996年12月,服役于上海武警总队;1998年8月至今就职于南都物业,现任公司董事及常务副总裁。
沈慧芳: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浙江绿都宾馆、杭州海外海宾馆房务总监,2003年11月进入南都物业,现任公司董事及副总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生华: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系主任、MBA教育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企业投资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研究分会副主任,“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高校房地产学者联谊会主席团成员,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宏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上海市公房经营管理办公室科长,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心副主任,现任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赵刚: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副教授。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助理研究员、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信息与宏观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新昌: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注册物业管理师。 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杭州全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加入南都物业,现任公司物业运营中心品质督导部总监、监事。
王碧颖: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任新奥燃气杭州公司市场与战略绩效部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任浙江宏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战略计划经理。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崔炜: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经济师。曾任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浙江博渊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电商事业部总监。2013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多种经营中心经理、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监、信息技术中心总监,现任市场营销中心客户总监。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59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1日
至2022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提供一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陈苗苗
联系方式:0571-87003086
传真号码:0571-88255592
电子邮箱:IR@nacit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57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由45,000万元调整为7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投资产品进行投资。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现金管理由南都物业集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谨慎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上网及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9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一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信用社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的议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进度,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信用社申请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公司的销售收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编号:临2021-055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69 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70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汽集团”)收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泰君安作为上汽集团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池惠涛先生、丁颖华女士为上汽集团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池惠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上汽集团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委派彭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池惠涛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国泰君安负责上汽集团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丁颖华女士、彭辰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彭辰先生简历
彭辰先生,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04)非公开发行、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19)非公开发行、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34)非公开发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03908)IPO、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600278)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104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汽转债”到期的第四次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1号文核准,于2016年1月22日发行总额为410,558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的可转换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6号文同意,公司410,558万元可转换债券于2016年2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汽转债”,债券交易代码“113009”。
上述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月21日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公司“广汽转债”到期摘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故“广汽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6元/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广汽转债”将于2022年1月10日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1日),“广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广汽转债”转换为“广汽集团”的股票。
三、可转债的摘牌
“广汽转债”到期后,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公告》,完成“广汽转债”到期兑付以及“广汽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摘牌工作。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3151139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本公司在西安市的产业发展,近日,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向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其51%的股权)拨付了3亿元的产业落地奖励。上述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资金已到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账户,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本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政府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