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资源”、“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2021年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梁宏勇、周建人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7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梁宏勇、周建人
(五)现场检查手段
1、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对公司高管等进行访谈;
3、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
4、查看上市公司2021年至今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募集资金使用主要合同等资料;
6、审阅公司2021年定期报告;
7、核查上市公司2021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本次对松炀资源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等。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对松炀资源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三会”文件、公司章程、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进行查阅、复制、记录;针对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情形,核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措施整改及落实情况。
核查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松炀资源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三会”程序合规、文件齐备,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针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情形,制定了专门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
核查意见:松炀资源存在以前年度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及时披露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1年4月末,控股股东已将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及相应利息归还至公司;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对之前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2020年各定期报告进行了更正,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询问公司独立性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意见:松炀资源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除2021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王壮鹏归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外,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松炀资源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公告、重大设备采购合同等文件,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4月末,松炀资源被控股股东违规占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已消除。松炀资源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初宣告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大楼已竣工,但项目所需的实验和检测设备尚未采购完毕。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相关制度文件及三会文件,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核查意见:松炀资源在以前年度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控股股东已于2021年4月末归还了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及相应的利息;松炀资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重大的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与披露义务。
(六)经营状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松炀资源的经营情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松炀资源2021年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于2021年12月初正式宣告投产,该项目用于生产高强瓦楞原纸。该项目可以补充公司周边市场空白,丰富公司包装纸产品的种类,使产品多样化,提升公司产能,有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主要系受公司所在区域新增同类型纸厂投产销售、竞争相对激烈影响,公司产品毛利有所下降;且公司积极筹备两个新项目的试产和投产,新增人员工资、办公费、租赁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2021 年 7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向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0 号),因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壮鹏非经营性占用松炀资源资金,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决定对公司及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 年11月 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壮鹏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1】143号),因松炀资源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内部控制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决定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壮鹏,时任总经理蔡建涛,时任财务总监陈剑丰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林指南予以通报批评。
保荐机构对公司前期违规事项及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持续跟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松炀资源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松炀资源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上述在现场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外,松炀资源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18万吨高强瓦楞原纸项目于12月初投产,有效提升了公司产能,进一步丰富公司包装纸产品的种类,有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公司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主要系受公司所在区域新增同类型纸厂投产销售、竞争相对激烈影响,公司产品毛利有所下降;且公司积极筹备两个新项目的试产和投产,新增人员工资、办公费、租赁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大幅增加所致。公司需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事情再次发生。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宋金松先生、任甄华先生、贾剑非女士、毛润先生、陶剑虹女士和靳景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金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1-050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11: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胡继东先生、张必成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胡继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1-05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
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
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12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座10层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春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7,225.32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6,828.43万元,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96.89万元(不含增值税)。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
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12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座10层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健智女士主持。会议经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225.3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
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28.9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71.0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7-10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计划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7,225.32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6,828.43万元,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96.89万元(不含增值税)。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828.43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128.96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96.8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置换396.89万元(不含增值税)。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所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多余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7,225.32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6,828.43万元,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96.89万元(不含增值税)。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225.3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7,225.3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己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76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769号)》;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博书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孙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鉴于目前孙公司拟参与竞拍使用权的地块所处新区正在规划中,预计所需时间较长,经对投资价值的综合评估并考虑各方面因素,为降低本次投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经审慎考虑后,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水顺渭置业有限公司拟参与竞拍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终止全资孙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原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司决定终止全资孙公司天水顺渭置业有限公司拟参与竞拍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且此事项为公司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唯一提案,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详见2021年12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1-129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全资孙公司拟参与竞拍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孙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水顺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渭置业”)拟使用约2.1亿元(实际金额以竞拍价为准)的自有(自筹)资金参与竞拍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2021-89号及2021-90号地块的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
公司孙公司顺渭置业拟参与竞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位于麦积区中滩镇,该地区隶属天水市三阳川新区规划腹地,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且离公司天水基地较近,有利于改善公司职工住房问题。但鉴于目前所处新区正在规划中,预计所需时间较长,经对投资价值的综合评估并考虑各方面因素,为降低本次投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经审慎考虑后,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水顺渭置业有限公司拟参与竞拍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
三、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孙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尚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尚未正式实施,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1-130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取消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取消的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3:00。
4、取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孙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相关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孙公司天水顺渭置业有限公司拟参与竞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位于麦积区中滩镇,该地区隶属天水市三阳川新区规划腹地,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且离公司天水基地较近,有利于改善公司职工住房问题。但鉴于目前所处新区正在规划中,预计所需时间较长,经对投资价值的综合评估并考虑各方面因素,为降低本次投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经审慎考虑后,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水顺渭置业有限公司拟参与竞拍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
公司原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孙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且此议案为公司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唯一提案,因公司决定终止全资孙公司天水顺渭置业有限公司拟参与竞拍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取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并感谢投资者给予公司的支持与理解,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1-131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彭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彭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彭玲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彭玲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彭玲女士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彭玲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彭玲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彭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