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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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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2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担保情况一:为有效推进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次创业”战略目标,围绕“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两大产业发展方向,助力公司业务的蓬勃发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集团”)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不超过1,905万元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担保情况二:为促进公司子公司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岭南水务集团”)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岭南水务集团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4,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为恒润集团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为1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恒润集团提供的可用担保额度为91,530万元,本次公司为恒润集团提供1,905万元担保后的担保余额为26,375万元,公司为恒润集团提供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预计为89,625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岭南水务集团提供的可用担保额度为182,000万元,本次公司为岭南水务集团提供4,500万元担保后的担保余额为100,500万元,公司为岭南水务集团提供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预计为177,500万元。

此次担保事项在预计额度范围内,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负责担保落地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平

成立时间:2008年03月21日

注册资本:22,955.641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工路655号

经营范围:从事数码影像、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影视策划,电影制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音响系统设备、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展台制作设计,电器设备、电子设备、低压成套设备开关设备、影院座椅、播放服务器设备、玩具、液压成套设备(除特种设备)的设计、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恒润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恒润集团82.36%股权,公司与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恒润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恒润集团资产总额为1,399,858,252.04元,负债总额为657,488,389.69元,净资产为742,369,862.35元。2021年1月-9月,恒润集团营业收入为196,635,379.73元,净利润为6,940,532.88元。

经查询,恒润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102192357L

注册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7层716B室

法定代表人:张卫

注册资本:11,766.9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06月29日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管理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与本公司关系:岭南水务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岭南水务集团76.49%股权,公司与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岭南水务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岭南水务集团资产总额为3,371,427,460.00元,负债总额为2,670,403,111.55元,净资产为701,024,348.45元。2021年1月-9月,岭南水务集团营业收入为811,662,284.52元,净利润为41,377,350.60元。

经查询,岭南水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一: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恒润集团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不超过1,905万元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担保协议二:

公司拟为岭南水务集团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4,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相应子公司、项目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子公司、项目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2021年度担保金额不超过57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子公司和项目公司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对象之一恒润集团为公司持股82.36%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部分为国资背景,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恒润集团提供担保,有利于恒润集团的文旅项目顺利落地,推进公司“大文旅”业务的发展。该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对象之一岭南水务集团为公司持股76.49%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本次为岭南水务集团提供担保,促进岭南水务集团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推进公司“大生态”业务的发展。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新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岭南水务集团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岭南水务集团运营决策,因此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新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该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计额度为6,405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签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66,946.91万元;实际负有担保义务的额度为556,743.5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4.86%;扣除对子公司、项目公司担保后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4,431.1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4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

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1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11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云图控股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1年8月2日,该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0.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其中,1,620万股回购股份已于2021年4月27日过户至“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剩余的880.65万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为365.57万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规模不超过2,739.9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2,739.95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27,399,471.50元,实际认购份额为27,399,471.50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未向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2、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65.57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1年12月23日一2025年12月2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30%、2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1、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晓霆先生、监事柏万文先生、监事樊宗江先生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股东权利。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2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0.8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7.54%,公司对经销商担保余额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4月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提供不超过55亿元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包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不超过50亿元融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同意公司为经销商的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3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金额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1744642946N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登

注册资本:57,84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应城市盐化大道2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获批的担保总额不超过55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为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5.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4.42亿元计)的130.8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43.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4.42亿元计)的127.54%;公司对经销商融资担保余额为1.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4.42亿元计)的3.2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所持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1-07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所持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贾同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北新建材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股份转让计划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于2021年12月23日在公司选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拟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贾同春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400万股(含本数)北新建材股票(占北新建材当前总股本的0.237%)给广发资管申鑫利2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申鑫利24号),并拟与申鑫利24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股份转让计划)。申鑫利24号为贾同春先生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截至目前,贾同春先生为该资管计划的唯一委托人和受益人。本股份转让计划系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北新建材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大股东贾同春先生的《股份内部转让实施进展告知函》,根据告知函,贾同春先生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其一致行动人申鑫利24号转让北新建材股票41万股(占当前北新建材总股本的0.024%),本股份转让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贾同春先生拟在公告的转让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向申鑫利24号转让不超过359万股(含本数)北新建材股票;同时,贾同春先生与申鑫利24号于2021年12月2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申鑫利24号在北新建材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等股东权利及相关决策机制上与贾同春先生保持一致并以贾同春先生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一、本股份转让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2.股份来源:参与2016年北新建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取得的北新建材股票,该等股份目前的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事项

1.贾同春先生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计划。本股份转让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北新建材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

4.申鑫利24号通过本股份计划受让的北新建材股票将与贾同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北新建材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北新建材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北新建材将持续关注本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北新建材股东贾同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内部转让实施进展告知函》

2.《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12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2021年12月24日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9,390,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027,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6,363,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2,580,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1,939,163,4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反对224,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弃权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82,353,9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

反对224,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

弃权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1,939,163,4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反对218,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弃权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82,353,9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

反对218,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

弃权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1,939,171,4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反对216,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弃权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82,361,9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6%;

反对216,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弃权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于野、竺艳;

3. 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股东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29,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5%。

● 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质押股份10,881,66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1.02%,占公司总股本的7.77%。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接到公司股东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璨云英翼”)通知,获悉其所持股份部分已办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136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付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32.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7%;朱付云女士本次质押850万股后,累计质押数量为2,167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35.33%,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

● 朱付云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以及由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南京瑞蓓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瑞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93.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4%。朱付云女士本次质押部分股份后,朱付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企业南京瑞蓓累计质押股份2,717万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7.19%,占公司总股本的13.14%。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朱付云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已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4日,朱付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以及由朱付云女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南京瑞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