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157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在光明区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现场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郝立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的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公司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为公司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15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在光明区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公司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养殖场(户)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有财产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安排,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159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公司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
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1,96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64,438.28万元)的比例为34.78%;连同本次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243,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4,96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67%。
2、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发展,拟为公司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一定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进一步促进相关业务片区的销售业务。具体方式为:针对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养殖场(户),公司与其签订一定额度的销售合同后,基于其历史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在需要进行担保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文件。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公司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养殖场(户),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根据业务和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视具体担保合同而定,但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经本公司筛选的优质客户在公司授予额度内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而形成的债权,但不超过8,000万元。
4、担保人: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5、风险防范措施:(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经销商或养殖场(户)提供担保支持;(2)要求被担保的经销商、养殖场(户)及其法人夫妻双方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以作反担保;(3)公司定期派出业务与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严格筛选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或养殖场(户),为其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支持,可较好缓解下游经销商或养殖场(户)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公司提供担保支持的经销商或养殖场(户)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且有财产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安排,违约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针对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养殖场(户),在其周转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其向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合作发展,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此项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此次担保。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提请上市公司关注及控制担保风险,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1,96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64,438.28万元)的比例为34.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96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5%。连同本次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243,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4,96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67%。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被担保方逾期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为3,981.06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回代偿金额 1,483.43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160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王小兴先生、肖世练先生已于近日离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金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代伊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由代伊博女士接替王小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陈利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由陈利坚先生接替肖世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提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代伊博女士、陈利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代伊博,女,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武汉大学企业管理博士。曾先后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担任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总经理。除此之外,代伊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利坚,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复旦大学本科、中山大学MBA。曾先后担任各大银行部门总经理、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融中心执行副总经理、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拟任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除此之外,陈利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162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陈俊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副董事长陈俊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875,8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6%),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陈俊海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4、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股份来源
陈俊海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及前述股份因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6、减持数量、比例
■
注: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陈俊海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截至本公告日,陈俊海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关规定和所作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陈俊海先生承诺在下列期间不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俊海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减持股份期间,陈俊海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161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2年度为公司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2属于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1月7日下午4:00送达)。
2、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2022年1月7日下午4:00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5楼)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丽娜
电 话:0755-27166108 传 真:0755-27166396
邮 箱:jxntech@kingsino.cn
5、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8
2、投票简称:金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1-64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第五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聂黎明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683,689,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0,346,060的64.4780%(本公告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63,222,7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0,346,060的62.547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20,467,1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0,346,060的1.930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21,211,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0,346,060的2.000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689,9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11,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689,9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11,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饶春博律师、徐闪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1-62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分别为聂黎明、刘宁、陈海照、WONG CAR WHA(袁嘉骅)、谢水清、王苏望、章松新、华小宁、陈英革、许遵武、林洪。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招商积余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文件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要求,结合公司采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工作实践,董事会同意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修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全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1-65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航空工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集团”)于近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支付现金受让上航集团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上海航空工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上航物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受让价格为5,36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上航集团成立于1992年3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16647X,法定代表人为郭盛杰,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A619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是:航空产品、航空零配件、航空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络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餐饮经营),销售日用百货,票务代理,会务服务,物业管理,仓储,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飞集团”)持有上航集团100%股份。经公司查询,上航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与公司及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上航物业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132698252P,法定代表人为邓辰明,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7号7幢E区188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咨询。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航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航集团持有上航物业100%股份。上航物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上航物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标的公司业务情况
上航物业为商飞集团全资二级子公司,主要为商飞集团及成员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上航物业管理项目主要分布在上海,在管面积约222万㎡,服务内容涵盖常规服务与延伸服务两大板块。其中,常规服务主要包含礼宾、工程、保洁、安保、绿化、虫害控制、讲解服务以及各类活动的综合保障,延伸服务主要有宿舍管理、机下作业、专项保洁、资产管理、行政服务等。
3、标的公司其他说明
标的资产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定价依据
1、审计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对上航物业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沪审字[2021]00940号),审计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2、评估情况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航物业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100%股权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1879号),选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上航物业的净资产账面值为5,098.86万元,评估值为5,362万元,评估增值263.14万元,增值率5.16%。
五、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产权转让方式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2、转让价款及支付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5,362万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3,762万元(即扣除保证金)汇入上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3、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
4、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在获得上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包括企业证照、企业相关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涉及的资产、财务相关印鉴票据等)并书面确认,由乙方办理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甲方需提供工商变更所需资料予以配合办理。
5、过渡期损益
自交易基准日至股权变更日(新营业执照颁发之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6、合同的生效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航物业整体运作管理规范,符合公司收并购战略方向。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物业业务规模,推动公司收并购战略落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航物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七、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1-63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21年12月24日,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文件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要求,结合公司采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工作实践,董事会同意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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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