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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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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9: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控股股东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的刘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同意刘勇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11日14:0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贺大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贺大林先生拟任职于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金控”),曲江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母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为了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贺大林先生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任职期间,贺大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贺大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贺大林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贺大林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责。

贺大林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贺大林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刘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补选刘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勇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薪酬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勇先生:195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医学博士。历任西安交通大学基础医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员,教授,神经生物学研究所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上述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发布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表一)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一11:3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聪、王永昌

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投票代码:350110,投票简称:华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10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收到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世纪集团”)告知函,自2020年3月4日(即上次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日期,详见公司“2020-013”号公告)至2021年12月24日,华仁世纪集团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华仁药业总股本的1.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华仁世纪集团减持情况

二、备查文件

1、《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12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

三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1-09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

三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三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你公司提交对《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本次重组是以资抵债解决资金占用,资产估值的公允性,业绩补偿的保障性是资金占用解决的重要因素,是投资者应知晓的重要信息,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出说明并补充披露。

1、草案及回复公告显示,评估中对主要产品铁精粉的销售定价为685.00元/吨,主要依据是大顶矿业前两年一期铁精粉的平均销售价格。同时,价格最高点(2011年3月)下行至最低点(2016年1月),大顶矿业62.5%铁精粉在河源本地现货月均价格算数平均值为678.69元/吨。2011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折算后大顶铁矿铁精粉销售十年一期价格均值为624元/吨。评估中对主要产品铁精粉的销售定价与上述价格差异不大,公司据此认为本次评估铁精粉销售价格选取具有合理性。但最近五年(2016年-2020年)大顶铁矿铁精粉价格仅为453.35元/吨,远低于本次交易评估定价。此外,当前铁精粉价格已进入下行周期,据公开数据测算,截至2021年12月21日,河源铁精粉价格已较2021年7月的最高点下降52.85%。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前述三段时间区间大顶铁矿铁精粉价格及当前铁精粉价格已进入下行周期,详细说明铁精粉的销售定价为685.00元/吨,高于以上三段时间区间的原因,定价是否审慎、合理;(2)相关方通过以资抵债方式解决资金占用,是否存在高估注入资产,少付抵偿资金的情况。请财务顾问、评估师发表意见。

2、草案及回复公告显示,经营性资产包中部分经营资金已经投向与主业经营无关的行业,相关资产无法纳入经营性资产包,所有者权益为负。若经营过程中短期内有需支付到期借款等大额支出出现资金缺口情况,可以通过对外融资解决。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经营性资产包生产经营情况,量化分析可能存在的资金缺口及对外融资解决的具体措施;(2)结合购买一项所有者权益为负的资产和公司后续须继续投入维持生产经营,详细说明本次购买是否是一项承债式收购,是否应当在交易作价中予以考虑,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请财务顾问、评估师发表意见。

3、草案及回复公告显示,本次资产购买为关联交易,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资产包评估值为160,146.59万元,评估增值率达300.56%;同时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承诺2022年至2025年度,资产包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4,060.44万元、41,868.32万元、39,671.24万元和42,075.74万元,涉及高估值和高业绩承诺。此外,目前实际控制人长期滞留境外,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权仍处于质押状态。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以及实际控制人可动用资产情况,说明其是否具有业绩补偿能力,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履行是否具有重大不确定性;(2)请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对目前以资抵债方案是否已彻底整改资金占用发表明确意见;(3)请会计师结合上期非标意见在本期的进展,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对本期财务报表仍具有重大影响。

4、草案及回复公告显示,相关方通过以资抵债方式解决资金占用,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率高达300.56%。《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公司严格对照《重组办法》相关要求,核实交易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请公司落实函件要求,充分说明相关情况后,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财务顾问内核及质控部门、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公告编号:2021-09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9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三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中要求:“请公司落实函件要求,充分说明相关情况后,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并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及全文内容作出相应修订。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将原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的召开地点及股权登记日不变。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9日14:00分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9日

至2021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1年12月8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

四、其他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 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2月2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4)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8:00-12:00、14:30-17: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 99 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欧阳璟、李杏

联系电话:0753一3327282

传真:0753一333854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以及被动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0,95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1,916,8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近日,公司收到丹邦投资集团出具的《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完成情况并发起新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告知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二)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数量;

3、丹邦投资集团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多次被东北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平仓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强制执行。被动减持的股份28,817,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10,92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司法划扣17,888,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

4、丹邦投资集团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丹邦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鉴于当前丹邦投资集团质押比例较高,其中质押/冻结股份数为36,011,9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2.54%。同时存在为公司逾期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而导致的诉讼,不排除后续可能被司法拍卖或转让。若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继续拍卖、划扣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被动减持预披露情况

根据公司收到的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的《被动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并发起新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告知函》,因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丹邦投资集团将所持公司股份的3,000万股转入其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由于丹邦投资集团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的担保品低于维保比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对丹邦投资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处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丹邦投资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9,645,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融资纠纷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5,479,2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丹邦投资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丹邦投资集团首发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2011年9月20日至2014年9月19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15年7月10日,丹邦投资集团在《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中承诺未来6个月内(即2015年7月10日-2016年1月10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是否完整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丹邦投资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鉴于当前丹邦投资集团质押比例较高,其中质押/冻结股份数为36,011,9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2.54%。同时存在为公司逾期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而导致的诉讼,不排除后续可能被司法拍卖或转让。若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继续拍卖、划扣等,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丹邦投资集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被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并发起新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8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5日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南方银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242,400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有关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021-6119556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转人工或登陆公司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在确定开放申购、赎回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