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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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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红京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因《关于<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进一步完善,经公司控股股东李红京先生提请,将修改后的《关于<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原因,董事会决定取消原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关于取消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取消将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为人民币4,184.73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关于<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农颖斌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仁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4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李红京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8.46%股份的股东李红京,在2021年12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两项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由于上述4、5议案内容已被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代替。为免歧义及导致股东误解,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上述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2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1月4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4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5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说明

本公告后附的《授权委托书》将取代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中所附的相关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建立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或“公司”)创新平台,激发核心员工创业精神和创新动力,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引入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以现金总额人民币2,375.86万元对合创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取得其18.50%的股权。

●公司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创新能源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建立公司创新平台,激发核心员工创业精神和创新动力,体现共创、共担和共享的价值观,建立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上市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子公司合创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引入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拟以现金总额人民币2,375.86万元对合创新能源进行增资,其中2,269.9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05.92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

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涉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定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方,合创新能源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目前尚未设立完毕,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涉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初步确定农颖斌女士将参与设立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具体名单与人员安排以设立后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定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统称)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对合创新能源增资的2个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尚未设立完毕,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拟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

(三)其他关系的说明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不存在其他债务债权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的特殊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0年财务数据经会计师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因公司业务调整,公司于2021年5月决定将下属两家软件子公司业务进行合并,将合创新能源下所有与诊断软件开发相关的业务及资产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道通合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其将作为公司未来软件业务开发及销售主体。上述业务转移后,合创新能源原业务清零。2021年6月份开始,合创新能源只承载新能源基础设施、储能、新能源运维平台相关的软件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三)放弃优先认购权说明

公司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四)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合创新能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1]第136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合创新能源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11,929.92万元,评估值11,987.86万元,评估增值57.94万元,增值率0.49%;负债账面值7,609.95万元,评估值7,609.9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4,319.97万元,评估值4,377.91万元,评估增值57.94万元,增值率1.34%。

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公司与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协商确定本次合创新能源的增资估值为4,380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4,184.73万元),本次对合创新能源增资2,269.94万股对应的金额为2,375.86万元。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增资前后的股权变化

本次增资完成后,合创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2,269.94万元人民币。股权架构将如下表所示: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建立公司创新平台,激发核心员工创业精神和创新动力,体现共创、共担和共享的价值观,建立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上市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事前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同意公司子公司合创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引入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关联董事农颖斌女士已经回避表决。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合创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引入创业合伙人持股平台,有利于激发核心员工创业精神和创新动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竞争力,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修改后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价格确定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提交的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7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9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

2、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本次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

会议同意《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竞争力,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管理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达成公司未来三年目标、五年规划,即实现塔中矿业600万吨/年铅锌矿采选项目达产,同时公司拟加快建设阿根廷5万吨/年碳酸锂项目并推动达产,在此基础上公司拟进一步规划新建5-10万吨/年碳酸锂项目并实现达产。

为了保障前述战略目标实现,公司拟对上市公司、塔中矿业及阿根廷公司相关核心人员实施中长期持股计划,希望通过中长期持股计划凝聚核心管理层士气,鼓足干劲,克服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因此以提升公司有色金属资源开采量和生产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全文、摘要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张杰元回避表决。

(二)《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同意,制定《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张杰元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提取持股计划专项激励基金及确定具体分配方案;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设立、实施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交易所及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及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的存续期延长或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或管理层对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方、托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确定与变更作出决定;

(7)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未列明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全部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2年1月10日以现场与网络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会议室),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6)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75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9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实施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制定的《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因此,我们同意制定的《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76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

至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的有关情况详见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会议室

4、联系电话:021-66284908

传 真:021-66284923

5、联 系 人:严国庆、胡晗东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因防疫抗疫相关要求,请出席股东、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准备好行程码、健康码等备查,并全程佩戴口罩参会。

5、股东如有条件,请尽量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如对公司有任何问询事项及意见建议,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进行问询或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进行提问。公司将对股东和投资者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9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2年1月10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因统筹工作安排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1月10日召开,原股权登记日不变。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4点30分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

至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8)。

四、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晨辉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邮编:315040

邮箱:zqb@yxopt.com

联系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且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之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