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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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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高新区IC设计大楼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9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高新区IC设计大楼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在中标及签署合同时,尚无勘察、设计成果,业主方仅出具工程投资控制总价,故工程总造价尚无准确数据,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变动较大的风险。

2、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公司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工程变更、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4、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2021年3月发布了“高新区IC设计大楼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2021年3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上述项目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西南设计院)、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核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联合体与项目业主成都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悦置业)、代理业主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置业)签订了《高新区IC设计大楼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倍特建安承担55,344.85万元的施工工作。由于代理业主高投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项目业主凯悦置业为代理业主高投置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均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业主基本情况(关联方)

1、成都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A座212号

(3)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A座212号

(4)法定代表人:赖川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9L6T36D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凯悦置业为高投集团全资孙公司。

(9)公司与项目业主存在关联关系,凯悦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0)履约能力:凯悦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1)主要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业务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12)主要财务数据:凯悦置业成立于2020年12月28日,尚无已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

2、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代建业主)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3)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4)法定代表人:任正

(5)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7710541W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置业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9)公司与代建业主存在关联关系,高投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0)履约能力:高投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1)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祝庆

(2)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龙卫国

(2)注册资本:3,8331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市政公用给水、排水、燃气、热力、桥梁、隧道、道路工程、风景园林等工程设计及相关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商物粮行业、通信铁塔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城市规划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公用工程科研实验项目;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筑专业工程咨询、评估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涵盖相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压力管道设计;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上述项目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8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西南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杨金川

(2)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水文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298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核勘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高新区IC设计大楼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南侧

(三)工程内容:高新区IC设计大楼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四)合同工期:660个日历天。

(五)合同价款:倍特建安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为55,344.85万元。

(六)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进度款:

按双方约定的工程节点支付至该节点累计完成产值的75%。

2、结算款:

(1)结算价款支付时先扣除已支付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以及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2)工程完工且完成节点结算后,支付至节点结算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并终审完成后承包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代建业主并配合代建业主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代建业主档案室等并取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支付至终审金额的97%;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履行完维修义务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4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58,095.63万元,倍特建安的中标价为55,344.85万元,下浮5.63%。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市高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规划。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底开工,总工期660天。本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主要反映在2022年度。本项目预估毛利率6%,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凯悦置业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凯悦置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

七、备查文件

《高新区IC设计大楼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9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集成电路标准厂房

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在中标及签署合同时,尚无设计成果,业主方仅出具工程投资控制总价,故工程总造价尚无准确数据,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变动较大的风险。

2、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公司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工程变更、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4、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2021年1月发布了“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2021年3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上述项目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联合体与发包人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电子)正式签订了《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倍特建安承担16,525.85万元(暂定)的施工工作。由于发包人高新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关联方)

1、发包人名称: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4号1栋1-3层

4、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4号1栋1-3层

5、法定代表人:贺照峰

6、注册资本:188,603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J44U37

8、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住房租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电及机械设备;国内贸易及代理;供应链管理(不含普通货运);销售:建筑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铁及钢铁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科技中介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电子器件制造。(以上工业行业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新电子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10、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高新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履约能力:高新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主要业务发展状况:高新电子成立于2019年6月18日,主要业务是公建配套项目建设,资产运营,产业投资等。

1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祝庆

(2)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龙卫国

(2)注册资本:38,331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市政公用给水、排水、燃气、热力、桥梁、隧道、道路工程、风景园林等工程设计及相关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商物粮行业、通信铁塔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城市规划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公用工程科研实验项目;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筑专业工程咨询、评估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涵盖相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压力管道设计;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上述项目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8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西南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四)合同工期:460个日历天。

(五)合同价款:倍特建安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为16,525.85万元。

(六)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进度款:

(1)按双方约定的工程节点支付至该节点工程量造价的70%;

(2)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工程计量款的80%。

2、结算款:

(1)结算价款支付时先扣除已支付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2)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资料归档,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余3%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期满且履行完维修义务后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3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17,178.66万元,倍特建安的中标价为16,525.85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高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规划。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底开工,总工期460天。本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主要反映在2022年度。本项目预估毛利率3%,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高新电子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高新电子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55.19万元。

八、备查文件

《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 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78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绣雅郡”)与合作方经友好协商,共同对武汉楚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楚祺”)同比例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武汉楚褀增资前注册资本5,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其中锦绣雅郡增资额17,150万元,增资前后情况如下:

2、我司全资子公司锦绣雅郡与合作方经友好协商,共同对武汉锦秀嘉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秀嘉合”)同比例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锦秀嘉合增资前注册资本49,1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69,100万元,其中锦绣雅郡增资额10,200万元。增资前后情况如下:

锦绣雅郡与合作各方于近期完成了武汉楚祺、锦秀嘉合增资相关工商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司《总裁工作细则》,上述投资事项在我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权限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我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简介

1、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精武路18号越秀国际金融汇一期1号楼物业服务中心

成立时间:2016年01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沈立忠

股东: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2、越秀(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精武路18号越秀国际金融汇一期1号楼物业服务中心

成立时间:2018年0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沈立忠

股东: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的投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展示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停车场管理;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

越秀(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三、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武汉楚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王帅

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云锦路10号星汇云锦8号楼物业服务中心5室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装饰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武汉楚褀正在对武汉市江岸区交易街P(2021)005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于2021年7月13日取得,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623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公园绿地。容积率3.02,土地地价款为13亿元。项目进展正常。

武汉楚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楚褀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2、名称:武汉锦秀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9,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姚能民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8号武汉软件新城二期(二组团)C9栋2层C9-201-21室。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越秀(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含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锦秀嘉合正在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P(2020)135号和140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分别于2020年12月8日和12月15日取得,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1114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容积率1.3,土地地价款16.34亿元。项目进展正常。

锦秀嘉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锦秀嘉合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四、武汉楚祺、锦秀嘉合《章程》主要内容

(一)武汉楚祺《章程》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方式

武汉楚祺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2、股东的权利、义务

股东根据各自权益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根据其权益比例行使表决权;有权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按照其权益比例分取红利;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其权益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股东义务: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外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遵守章程各项条款;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支持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3、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有权提名3名董事,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有权提名2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在董事会会议上,每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对章程中约定的董事会职权事项,应经全体董事中过半数董事通过后方为有效。

4、公司设2名监事,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有权提名1名监事,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有权提名1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锦秀嘉合《章程》 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方式

锦秀嘉合注册资本人民币69,100万元,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2、股东的权利、义务

股东根据各自权益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根据其权益比例行使表决权;有权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按照其权益比例分取红利;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其权益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股东义务: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外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遵守章程各项条款;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支持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3、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有权提名3名董事,越秀(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提名2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在董事会会议上,每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对章程中约定的事项,应经全体董事中过半数董事通过后方为有效。

4、公司设2名监事,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有权提名1名监事,越秀(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提名1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我司全资子公司锦绣雅郡本次与合作方共同对武汉楚祺、锦秀嘉合增资,有利于贯彻公司区域发展战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合作方具备资金、资源方面较强的实力,具备履约能力,能够保证本次共同投资的顺利实施,本次对外投资对我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存在的风险

因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将会对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的影响。我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规范管理制度,完善风控体系,加强对运营管理过程的监督等措施积极应对。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