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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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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
共同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66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21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人员逐项审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0)。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67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类型:产品独家开发及商业化许可协议

● 协议内容: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生物”)获得美国Sutro Biopharma, Inc.(以下简称“Sutro”)的独家许可,在区域内(即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下同)独家开发和商业化一种靶向叶酸受体α(FRα)的抗体偶联药物(以下简称“STRO-002”),STRO-002目前在欧美进行针对卵巢癌和子宫内膜癌的临床研究。天士力生物将向Sutro支付4,000万美元首付款和潜在最高3.45亿美元的开发及商业化里程碑付款,以及约定比例的销售提成。

● 特别风险提示:

1、STRO-002尚处于临床研发阶段。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中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2、STRO-002于区域内的临床试验、注册、生产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

3、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且新药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受包括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士力生物与Sutro(以下合称“合作双方”)于近日签署了STRO-002的《Licen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许可协议》”)。根据《许可协议》约定,天士力生物将获得STRO-002在区域内的针对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三阴性乳腺癌以及其他适应症独家开发和商业化权益。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标的产品

1、基本信息

1)产品及技术原理

STRO-002为Sutro开发并拥有全球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抗体偶联药物(ADC)。STRO-002靶向叶酸受体α(FRα)的抗体部分合成过程采用行业领先的无细胞蛋白质合成技术(XpressCF),该技术可在蛋白质特定位点嵌入非天然氨基酸(XpressCF+),所得抗体的非天然氨基酸侧链可以通过点击化学反应定点引入可裂解连接子-小分子荷载,实现ADC定点偶联。STRO-002的DAR值(药物-抗体比)为4,产品均一性高,有望解决传统ADC非定点偶联所造成的产品在药学质量和药理等方面的问题。另外,STRO-002的小分子荷载为海洋提取物哈米特林的衍生物,是一种新型微管抑制剂和P糖蛋白泵的弱底物,具有抵抗耐药的潜力。

2)作用机制

STRO-002的靶点FRα具有肿瘤细胞特异性,在卵巢癌、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等肿瘤组织中高表达,在正常组织中不表达或者表达量非常低,因此靶向FRα有望特异性治疗包括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NSCLC)、乳腺癌和子宫内膜癌等多种实体瘤。

目前,全球尚无靶向FRα的ADC产品获批上市,临床阶段产品共3个ADC产品,STRO-002是目前唯一在临床试验中不区分患者FRα表达水平的产品。

3)临床进展及计划

目前STRO-002在欧美开展针对复发卵巢癌和子宫内膜癌的一期临床研究,复发卵巢癌剂量爬坡研究已于2020年8月完成,2021年ASCO会议公布了相关临床数据。STRO-002针对多线治疗后复发的铂耐药/复发卵巢癌的剂量爬坡研究数据显示积极的初步疗效,且安全耐受性良好。基于此,Sutro拟与FDA沟通以2期单臂研究作为注册临床申请加速审批上市。一期临床剂量爬坡研究数据如下:

a.共招募了39例卵巢癌患者,34例接受了≥2.9 mg/kg 的药物治疗,其中31例可根据RECIST1.1标准进行有效性评估。入组患者不区分FRα表达水平,曾接受过中位6线治疗,曾接受过贝伐珠单抗、PARP抑制剂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比例分别为82%、59%、21%。

b.有效性:31例可评估患者中,1例完全反应(CR),9例部分反应(PR);所有患者的mPFS为7.2个月,确认应答患者的mDOR为5.8个月。

c.安全性:STRO-002单药治疗耐受性良好。86%的治疗相关不良反应是1、2级,未发现眼部毒性反应信号。

一期剂量扩展研究卵巢癌组已于2021年11月完成患者招募;剂量扩展研究的子宫内膜癌队列正在招募患者。除上述临床研究外,Sutro还计划近期在美国启动一项STRO-002与贝伐珠单抗联用治疗复发卵巢癌的临床研究;STRO-002也有潜力扩展到其他肿瘤适应症如叶酸受体α表达阳性的三阴性乳腺癌和NSCLC等;针对NSCLC的临床前研究正在进行中。

2、市场情况

近年来,随着单抗药物迅猛发展及可裂解linker、更有效安全性更好的小分子荷载、定点偶联技术等ADC关键技术的进展与突破,ADC行业将进入快速增长期。根据科睿唯安预计,目前已上市ADC的全球销售额到2026年将超过164亿美元。

目前该产品正在开发卵巢癌适应症,根据《卵巢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在我国,卵巢癌年发病率居女性生殖系统肿瘤第3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死亡率位于女性生殖道恶性肿瘤之首,是严重威胁女性健康的恶性肿瘤。根据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的GLOBOCAN项目统计,2020年中国新发卵巢癌5.53万人,死亡3.75万人。卵巢癌发病隐匿,因目前尚缺乏有效的筛查及早期诊断措施,70%的患者确诊时已处于晚期,绝大部分中晚期卵巢癌患者经含铂化疗后出现疾病复发,几乎所有复发性患者最终都会产生铂耐药。铂耐药患者预后较差,通常不能从二次细胞减灭术中获益,缺少有效的治疗方法,存在重大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根据《卵巢恶性肿瘤诊断与治疗指南(2021年版)》,对于铂耐药型或难治型复发卵巢癌患者,首选非铂类单药化疗或联合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的联合化疗。指南及文献检索显示,不同研究的化疗单药治疗客观缓解率(ORR)约10%~25%、无进展生存期(PFS)约3-6.5个月,获益有限,加抗血管生成药可改善PFS,但总生存率(OS)无显著改善。

三、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Sutro是一家临床阶段的药物发现、开发和生产公司,成立于2003年,于2018年在纳斯达克上市,证券代码为“STRO”,注册地为美国旧金山南部,其董事会主席为曾任Biogen Idec执行副总裁的Connie Matsui。Sutro专注于应用精确的蛋白工程的合理设计来创造下一代癌症和自身免疫疾病疗法,拥有具有行业领先的无细胞蛋白质合成平台XpressCF和非天然氨基酸定点偶联技术平台XpressCF+。Sutro的平台允许它通过快速和系统地评估蛋白质结构-活性关系来加速发现和开发创新分子,以创建优化的同质候选产品。到目前为止,Sutro已经设计了基于细胞因子的免疫肿瘤疗法、ADC、疫苗和双特异性抗体,主要针对存在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的适应症及临床验证的靶标。

据Sutro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3.94亿美元,股东权益为3.32亿美元,负债总额为6,206万美元;2020年度,Sutro实现营业收入4,272万美元,净利润-3,213万美元。

Sutro对于本次许可的STRO-002产品及相关专利技术拥有合法权利,且可自由许可给天士力生物,不存在权属争议。Sutro、其主要管理人员以及Sutro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天士力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关系,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四、《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Sutro将STRO-002的相关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有偿许可给天士力生物。天士力生物获得该药物在区域内治疗相关疾病地独占性开发和商业化权益,包括分许可权利。根据协议,天士力生物须向Sutro支付的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总额最高为3.85亿美元,包括:

1、首付款4,000万美元;

2、在实现关于目标产品的各项开发和销售里程碑事件后,天士力生物向Sutro支付不超过3.45亿美元的里程碑付款:其中包括根据目标产品的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三阴性乳腺癌以及其他任一肿瘤适应症的临床开发和获批上市进度支付的不超过9,500万美元的开发里程碑付款,以及根据目标产品在任一自然年度期间内在区域内的净销售额分别首次达到2亿美元、5亿美元、8亿美元和10亿美元时支付的累计不超过2.5亿美元的销售里程碑付款。

此外,STRO-002商业化后,天士力生物将根据产品在区域内净销售额的达成情况,支付低双位数百分比的销售提成。该协议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协议相关争议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

五、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ADC结合靶向药精确识别的特点和细胞毒性药物强效杀瘤的能力,能够定点清除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伤,是近年来的研发热点,市场增长迅速。STRO-002作为新一代ADC产品使用的无细胞蛋白合成技术,以及通过非天然氨基酸进行ADC定点偶联技术,均有较高的技术壁垒,有望解决传统ADC非定点偶联所造成的产品在药学质量和药理等方面的问题。天士力生物将在Sutro的协助下实现这一领先技术在区域内的技术落地生产。

作为公司专注创新型生物药的子公司,天士力生物以向国内外患者提供价格合理的首创(First-in-class)/最佳(Best-in-class)生物药为目标,致力于满足心脑血管、肿瘤及自身免疫、消化代谢三大疾病治疗领域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STRO-002产品的引进将形成差异化优势,进一步拓宽天士力生物肿瘤治疗药物产品管线、提升产品组合,解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六、本次合作的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处于临床开发阶段,临床试验周期长、风险高,后续在区域内需开展临床研究及注册工作,产品的技术落地、临床试验到上市是项长期工作,受到技术、审批、政策、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许可协议》

2.《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68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次回购方案与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于2018年9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31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并于2019年3月5日发布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该公告日,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46,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8%,回购最高价格22.6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8.96元/股,回购均价21.0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098,680.75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具体情况详见当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前述4,746,699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以上内容调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变。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12,666,229股变更为1,507,919,530股,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8%。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注销相关手续。本次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通知债权人。

三、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用途并注销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账户部分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用途并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69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4,746,699股已回购股份。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12,666,229股减少至1,507,919,530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原1,512,666,229元变更为1,507,919,530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拟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士办理工商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2022-070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天士力现代中药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1日

至2022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包括法人股东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00一一下午15:00)

联系人:赵颖、王麒

联系电话:022-86342652、022-26736999

传真:022-26736721

地址:天津北辰科技园区天士力现代中药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410

六、其他事项

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Great Nobl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公司44,389,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67%。

公司股东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及其一致行动人Denlux Capital Inc.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903,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其中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持有公司股份19,490,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Denlux Capital Inc.持有公司股份7,413,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

公司股东CSF Stent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24,458,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且已于2020年10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股东Great Noble Investment Limited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4,6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6%。其中,在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股东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及其一致行动人Denlux Capital Inc.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4,6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00,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400,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股东CSF Stent Limited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4,458,395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97%。其中,在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258,3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7%,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以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7月16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注2:以上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6月28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Great Noble Investment Limited、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及其一致行动人Denlux Capital Inc.、CSF Stent Limited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对于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本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仍持有公5%以上股份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人/本企业保证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人/本企业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若届时相关减持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4、如本人/本企业违反减持比例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应将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

5、如本人/本企业违反减持价格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应向发行人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本人/本企业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时,公司有权从对本人/本企业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68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

共同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类型:共同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 投资标的: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国寿铁工基金”、“合伙企业”或“基金”)

● 投资金额: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资本”)拟认缴金额为150亿元。

一、基金基本情况

(一)设立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勇担服务国家战略主力军,积极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交通强国、乡村振兴等战略落地,中铁资本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共同发起设立国寿铁工基金, 重点聚焦契合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区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项目,旨在通过国寿铁工基金创新产融结合,助力主业发展,践行“中国建造、铁肩担当”。

(二)基金概况

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为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为基金投资人,基金投资人合计认缴基金份额300亿元,其中有限合伙人中国人寿和中铁资本分别认缴150亿元。普通合伙人天津恒通基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基业”)认缴1000万元。基金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15年,并可以按照基金相关协议的约定延长。基金的管理人为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本”)。

(三)决策程序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资本拟参与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资本参与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基金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一)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中铁资本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7NPY5G

名称: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5号楼101

法定代表人:方文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营业期限:2016年8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的具体情况详见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人寿2020年年度报告》。

(三)天津恒通基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恒通基业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7EU5G951

名称:天津恒通基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四环北路与唐通公路交口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3号楼310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营业期限:2021年12月7日至2056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为国寿资本,其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33992。国寿资本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国寿铁工基金。

国寿资本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基金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24日,发起人签署了《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基金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拟任基金管理人:国寿资本

4.基金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算。除合伙人会议另有决议外,合伙企业的初始预期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15年。该预期经营期限届满或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情形时,由合伙人会议就合伙企业是否继续存续进行决议,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则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否则合伙企业继续存续。

5.基金规模:本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00.1 亿元人民币,基金投资人合计认缴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领域: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股权类投资、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登记为准)。

7.基金备案情况:目前该基金尚在准备设立中,设立后将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8.基金管理模式及管理费: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将与国寿资本订立委托管理协议,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向其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服务。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管理费率为0.24%/年。

9.基金分配: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在拥有可分配收入的情况下,原则上在首次交割日后,于分配日每年分配一次;如合伙企业无可分配收入,则顺延至下一分配日进行分配。

10.合伙企业的解散: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2)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普通合伙人认为合伙企业已经完成所有投资项目的退出或认为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在商业上已经不具备可行性,则有权独立决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限提前终止;(3)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届满且不再延长;(4)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5)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6)出现《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

该基金为市场化运作,在投资运作中可能会受到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的发布及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加强投前可行性论证和投后管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设立国寿铁工基金,有利于更好地引入保险资金共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投资能力,推动公司投资组合的多样化,为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主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