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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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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年产2400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

● 新项目实施主体: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1)公司拟计划终止《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24,262.79万元(其中含截至2021年11月30日孳息865.93万元)全部用于新项目;

(2)使用超募资金6,350.79万元用于新项目;

(3)新项目所需剩余部分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2年初开始施工,新项目建设周期约为24个月,预计2024年开始逐步投入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8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92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801,217.5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20,382.45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791.50万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6号)。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运营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221.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终止《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400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变更为浙江省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新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3.92亿元,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其截至2021年11月30日孳息合计24,262.79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350.79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拟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项目原计划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项目为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具体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邦凯城C栋厂房1楼101及2、3、4楼,面积12,742.69㎡,拟投资总额为25,352.54万元,并已完成项目环评备案,备案号为GM1867。原项目为公司主营产品产能扩充项目,主要建设目的为通过改扩建自动化测试设备生产基地的方式,大幅提高公司在自动化测试设备、智能化视觉检测设备等方面的产能,并通过对生产车间、仓库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从而最终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持续增长的需求。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955.68万元,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262.79万元(其中含截至2021年11月30日孳息865.93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近年稳步发展,2018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从2.44亿增长至3.50亿,同时产能也在持续扩张,公司目前在深圳地区主要的办公、研发及生产场地集中在深圳市光明区邦凯城C栋厂房,为租赁厂房,也是原项目即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厂房,自2018年初搬厂至此,在深圳再无其他场地,故现有场地的生产和研发空间较为紧张。原项目需要较大场地及配套资源才能更好地建设实施,公司目前的场地面积显然不利于原项目的快速实施。因此需进一步扩大场地,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研发生产需求。

新项目即年产2400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选址在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该地为国家级开发区,交通便利,且作为杭州工业发展的重要基地,拥有国家级企业孵化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及全省唯一的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首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新项目能够充分利用该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优势,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实施新项目能进一步贯彻公司智能制造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四、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新项目为年产2400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通过建设自动化、智能化测试设备研发生产基地,结合燕麦科技的研发优势、生产技术优势,加大对智能测试领域研发投入,大幅度提高产能,推动终端产业创新。

新项目总占地面积2.66万平方米(约40亩),界区内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厂房A约3.3万平方米,厂房B约3万平方米,地下车库约1.2万平方米。

(二)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式

新项目总投资预计39,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30,613.58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新项目将由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约为24个月。

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它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为3.9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42亿元,预计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含税销售收入达3.52亿元,投资利润率27.70%,年均利润总额达10,258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折现率8%)为16,002.40万元(测算至达产期后五年)。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43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有部分现深圳地区的产能迁移至本项目,上述经济效益预测可能包含深圳地区迁移的部分产能,并不代表全部为本项目新增,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五、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分析

随着产业和社会发展,智能制造行业的装备要求越来越高,向着自动化、智能化方向迅速发展。测试设备作为智能制造领域的重要质量控制节点,随着终端产品不断应用新技术,测试技术和测试产业都持续发生变化:

1、测试技术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

随着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发展,对非标设备的要求,不仅仅要实现“机器换人”,同时也要能够快速交付。“机器换人”是制造业升级的第一阶段技术升级,已帮助客户实现减少用工的目标。在电子产品的制造领域,当前的自动化非标设备,是以“见招拆招”的方式,在制造环节单个“点”上解决各种具体问题。

2、终端产品及需求多样化、全球产业格局变化催生测试产业出现新趋势

高端产品功能强化、品质提升带动测试需求提升。近年来电子产品呈现小型化、集成化、高精度和高稳定性的发展趋势。随着电子产品性能的提高,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市场对高精度、高效率、全面性的产品检测的需求更加迫切,电路板级、模组级以芯片为核所设计的最小系统,方便使用的测试对象、测试参数、测试性能等技术指标要求也随之上升。

随着产业升级及全球产业格局变化,智能装备制造行业尤其是半导体相关装备行业呈现较大的需求潜力,智能装备领域品牌竞争加剧,产业转移趋势明显。

(二)项目风险分析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工程进度、研发进展情况等变化因素的影响,致使项目的开始盈利时间和实际盈利水平与公司预测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如果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后由于市场开拓不力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投资项目失败的风险。若公司生产厂房和生产车间与研发项目的进度不匹配,公司可能面临厂房闲置或无法及时生产的风险。

2、公司新项目新增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金额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产品从研发生产到实现经济效益仍需一定时间,因此新项目新增的折旧和研发费用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新项目完全实施后,公司的生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建立起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市场要求的管控体系,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盈利能力等产生一定影响。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新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新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六、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好学厅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1日

至2022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物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邝先珍、李元

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43087

传真:0755-23243897

邮箱:ir@yanmad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076、078)。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7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查和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5)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全面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待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在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完成后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且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取得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王子峥先生、郑洪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玉锁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张瑾女士、蒋承宏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蒋承宏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王子峥先生、郑洪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本次拟增加关联交易额度7,557万元,其中7,157万为增加关联交易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企业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5日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67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董事长钱雪松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航沈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航沈飞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航沈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及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和提高企业效率,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中航沈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资产出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6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资产出售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就《问询函》所述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但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要补充、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因《问询函》回复内容还需进一步补充相关资料,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组织和协调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就《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