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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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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1-069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文传媒大厦6楼6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吴信根董事长、凌卫副董事长因另有事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表决董事一致推举吴涤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现场出席8人,授权委托5人;其中公司董事吴信根、凌卫、张其洪、吴卫东、独立董事彭中天因另有事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已分别授权委托董事夏玉峰、吴涤、蒋定平、汪维国、独立董事廖县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在任监事5人,现场出席4人,授权委托1人;其中公司监事王慧明因另有事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已授权委托监事周天明代为出席并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3、现场列席会议人员:熊继佑、庄文瑀、游道勤、毛剑波、熊秋辉。

4、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龙芳、邓鑫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文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70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18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抄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参加表决董事13人。

(1)现场表决董事:夏玉峰、吴涤、汪维国、蒋定平、李汉国、黄倬桢、涂书田、廖县生。

(2)通讯表决董事:吴信根、凌卫、张其洪、吴卫东、彭中天。

5.公司吴信根董事长、凌卫副董事长因另有事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表决董事一致推举吴涤董事主持本次董事会。

6.本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人员

公司现场列席监事:廖晓勇、周天明、张晓俊、陈璘。

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出/列席人员:熊继佑、庄文瑀、游道勤、毛剑波、熊秋辉。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引入合格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调整后)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明星通”)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智明星通发展活力和整体效益,智明星通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引入合格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简称“混改及员工持股”)工作,该事项已于2021年4月26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获江西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

因智明星通以2020年5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经公司研究决定,重新选定2021年8月31日作为新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继续推进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工作。

公司董事会意见: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智明星通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其发展活力和整体效益,可以进一步稳定和激发核心团队积极性和创造力。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实施完成后,中文传媒持有智明星通的股权将不低于90.09%,控股股东地位不变。同意智明星通进行混改及员工持股事项。

表决结果: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71)《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引入合格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的进展公告》。

2. 审议《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全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资子公司东方全景运营能力,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将对东方全景提供借款形成的7,000万元人民币债权转换为东方全景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债转股完成后,东方全景新增注册资本7,000万元,注册资本由3,316.50万元增加至10,316.50万元,仍为中文传媒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债转股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72)《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全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71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引入

合格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星通”)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引入合格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以下简称“混改及员工持股”或“本方案”),合格投资者的持股数量将不超过100万股(约对应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总股本的0.9%),员工持股数量将不超过9,989,010股【约对应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总股本的9%,其中第一阶段的员工持股数量不超过2,116,622股(约对应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总股本的1.91%)】,最终结果将依据公开征集合格投资者、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员工出资的实际情况确定。

● 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方案尚须履行智明星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经前述程序审议通过后公开征集合格投资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进行定向发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上述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交易为公开征集投资方,目前尚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已在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出版集团”)备案。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智明星通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智明星通发展活力和整体效益,智明星通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开展混改及员工持股,合格投资者的持股数量将不超过100万股(约对应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总股本的0.9%),员工持股数量将不超过9,989,010股(约对应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总股本的9%), 最终结果将依据公开征集合格投资者、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员工出资的实际情况确定。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事项,于2021年4月26日经中文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经江西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具体内容详见中文传媒于2021年4月27日、6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文传媒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引入合格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中文传媒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引入合格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3)等相关公告。

因智明星通以2020年5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经中文传媒研究决定,重新选定2021年8月31日作为新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继续推进智明星通混改员工持股工作。

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实施完成后,中文传媒持有智明星通的股权将不低于90.09%,控股股东地位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4日,中文传媒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引入合格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调整后)的议案》,同意智明星通进行混改及员工持股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对控股子公司智明星通混合改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的行为是合理且必要的;该评估机构拥有合规的评估资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中同华与中文传媒、智明星通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用适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是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智明星通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0469733R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六层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涤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9月1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6 年11月1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日用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出租办公用房;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

智明星通股票已于2018年6月15日在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简称为“智明星通”,证券代码为“87280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智明星通2018一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股转系统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权结构:中文传媒持有99.99%、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章投资”)0.01%。

(二)审计与评估

本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和中同华对智明星通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信永中和于2021年11月3日出具的“XYZH/2021CSAA10341”《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8月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8月31日,智明星通(合并报表)经审计的资产账面价值为329,603.59万元,负债为204,363.70万元,净资产为125,239.89万元。智明星通(母公司报表)经审计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10,074.58万元,负债为130,058.48万元,净资产为80,016.10万元。

根据中同华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11582号”《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改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2021年8月31日,智明星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24,200.00万元。该评估结果已在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本次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混改及员工持股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之间的损益归原股东所有。

四、智明星通开展混改及员工持股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引入合格投资者

智明星通拟向合格投资者增发不超过100万股(约对应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总股本0.9%),具体实施方式为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增资价格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经备案确定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作为作价依据,即底价为每股42.42元,出资方式应当为现金出资。

(二)员工持股

智明星通本次员工持股数量不超过9,989,010股(约对应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总股本的9%),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将不超过智明星通截至本方案实施完成后的总股本的1%。员工持股将分为不同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的员工持股方案主要在经营管理层及研发团队中实施,总股份数量不超过2,116,622股(约对应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总股本的1.91%),剩余部分作为预留股份,预留股份总量为7,872,388股(约对应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总股本的7.09%)。具体人员名单及持股数量均由智明星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参与员工持股的员工均需以现金的方式出资。第一阶段员工持股的入股价格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经备案确定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作价依据,与引入的合格投资者同股同价,即底价为每股42.42元。预留股份的价格将按照预留股份授予时在有效期内经评估备案确定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作价依据,在预留股份实施时,若届时法律法规或国资监管政策另有规定的,则预留股份实施价格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调整。第一阶段的员工持股将由参与持股的员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并由持股平台向智明星通进行增资实现员工间接持股。预留股份阶段的员工持股届时将结合实际情况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或者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股。

第一阶段的员工持股自取得江西出版集团批准后开始实施,预留股份阶段的员工持股自取得江西出版集团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分批实施。

(三)关于智明星通实施混改及员工持股后的股权结构设置

注:本表格中实施后的数据为根据方案申报的股份数上限计算得出,最终以实施情况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智明星通开展混改及员工持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智明星通发展活力和整体效益,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稳定和激发核心团队积极性和创造力,改变过去单一绩效激励模式,通过股权方式将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利益与智明星通长期利益紧密结合,从而实现双赢。

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实施完成后,中文传媒持有智明星通的股权将不低于90.09%,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方案尚须履行智明星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经前述程序审议通过后公开征集合格投资者、通过股转系统进行定向发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上述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事项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文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文传媒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一8月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1CSAA10341)。

4.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改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11582号】。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72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

全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全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全景”)

● 增资金额: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东方全景增加注册资本7,000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

●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重组。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全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债转股的方式向东方全景进行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方全景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3,316.5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316.5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此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全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院2号楼502(住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21131840

法定代表人:彭欣

注册资本:3,316.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4日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影视策划;翻译服务;会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的主要情况

公司拟以对全资子公司东方全景提供借款形成的人民币7,000万元债权认缴本次增加的全部注册资本(1元/每元注册资本),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方全景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3,316.5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316.50万元人民币,东方全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东方全景进行增资,是为了增强其运营能力,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债转股完成后,东方全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7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2月24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付万军、姚仲友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7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述交易风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过去12个月及拟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光大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人民币55.9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条件不优于本行现有其他非关联公司的条件,为本行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行过去12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为人民币55.9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具体如下:

1、为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飞融资租赁)核定人民币5.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信用方式。

2、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永明资管)核定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信用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关联交易应当予以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由于上述企业为本行控股股东光大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企业为本行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11月,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李晓鹏,注册资本781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截至2021年6月末,光大集团总资产63,778.21亿元,总负债57,372.46亿元,净资产6,405.75亿元。

过去12个月及拟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的光大集团下属企业(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主体除外)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飞融资租赁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10亿美元,实际控制人为光大集团,主要开展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截至2021年6月末,中飞融资租赁总资产295.48亿元,总负债211.95亿元,净资产83.53亿元。

2、光大永明资管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5亿元,实际控制人为光大集团,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截至2021年9月末,光大永明资管总资产37.46亿元,总负债27.81亿元,净资产9.65亿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相关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同类业务;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行在过去12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下属企业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行将按照对客户的一般商业条款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上述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行于2021年10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年10月28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行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关联董事李晓鹏、吴利军、付万军、姚仲友回避表决)。

本行于2021年12月24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年12月24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行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关联董事李晓鹏、吴利军、付万军、姚仲友回避表决)。

参与表决的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七、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2021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阅,事先了解了相关议案内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徐洪才 王立国 邵瑞庆 洪永淼 李引泉 韩复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2021年12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阅,事先了解了相关议案内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徐洪才 王立国 邵瑞庆 洪永淼 李引泉 韩复龄

附件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2021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依法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徐洪才 王立国 邵瑞庆 洪永淼 李引泉 韩复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2021年12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依法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徐洪才 王立国 邵瑞庆 洪永淼 李引泉 韩复龄

附件3:

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出席:

李引泉 独立董事

李 巍 董 事

徐洪才 独立董事

王立国 独立董事

邵瑞庆 独立董事

洪永淼 独立董事

韩复龄 独立董事

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7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会议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一致同意。

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出席:

李引泉 独立董事

李 巍 董 事

徐洪才 独立董事

王立国 独立董事

邵瑞庆 独立董事

洪永淼 独立董事

韩复龄 独立董事

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7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会议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一致同意。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关于变更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刘颖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工作调整,指派黄一婷女士接替刘颖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一婷。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情况

黄一婷,于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且自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胜任能力。

黄一婷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一婷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德勤华永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1-069

债券简称:21瀚蓝01 债券代码:18504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1瀚蓝SCP005,债券代码:012102507)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1瀚蓝SCP005

4、债券代码:012102507

5、发行总额:5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75%

7、到期兑付日:2022年1月7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微

联系方式:0757-86335158

2、主承销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怡杰

联系方式:010-68857394

3、联席主承销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煜洲

联系方式:021-68476774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