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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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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7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4日,并同意以13.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81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8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2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3.88元/股,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2月24日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81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2,000万股的0.34%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2月24日为授予日,以13.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81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4日,并同意以13.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81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4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4日,同意以13.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40.81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2月24日

2、授予数量:40.81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2,000.00万股的0.34%

3、授予人数:27人

4、授予价格:13.8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4日,并同意以13.88元/股的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81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40.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7.21元/股(公司预留授予日收盘价为2021年12月24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64%、20.78%、20.44%;(采用沪深300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1.07%(采用公司最近一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1-065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公司连续六个交易日股价累计涨幅达28.72%,短期涨幅巨大。以换手率计,12月20日以来,公司换手率明显放大,近三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为:20.12%,12.29%,18.31%,短期波动较大,存在较大交易风险。

● 截至2021年12月24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49.93倍,根据WIND,申万二级汽车零部件滚动市盈率整体为45.27倍,中值为36.89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公司连续六个交易日股价累计涨幅达28.72%,短期涨幅巨大。以换手率计,12月20日以来,公司换手率明显放大,近三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为:20.12%,12.29%,18.31%,短期波动较大,存在较大交易风险。

3、截至2021年12月24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49.93倍,根据WIND,申万二级汽车零部件滚动市盈率整体为45.27倍,中值为36.89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且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上海沿浦股票代码:605128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勇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沿浦”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沿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钱勇,男,中国国籍,长居中国上海,无其他国际或者地区的居住权。现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该公告中关于钱勇先生的减持计划内容如下:钱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减持期间内,钱勇先生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并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在以上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内发生的减持按照法律法规应披露的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目前无增减持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所持有的上海沿浦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历次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勇

2021 年 12 月 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期:2021 年 12 月 24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480,SZ)(证券简称“新筑股份”)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中获悉,新筑股份拟收购其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发展”,直接及间接持有新筑股份股份的比例为29.50%。)持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进入光伏发电行业,布局绿色低碳产业。本次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源将成为新筑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已向参股公司晟天新能源确认了此事项。

一、晟天新能源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晟天新能源成立于2015年4月15日,住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东段333号,法定代表人李树成,注册资本为161,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设备物资进出口;光伏发电技术的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房屋租赁;电子产品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供电(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晟天新能源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晟天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规定及晟天新能源《章程》规定,本次转让尚需获得公司的书面认可。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近日收到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1、产品名称:糖化血红蛋白分析用洗脱液(高效液相色谱法)

2、注册证编号:鲁械注准20212401127

3、注册人名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人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5、生产地址:淄博高新区北辛路99号

6、主要组成成份:R1:磷酸二氢钠(30mmoL/L)-磷酸氢二钠(2mmoL/L)缓冲溶液,氯化钠(35mmoL/L),叠氮钠(1mmoL/L),pH(5.5±0.1),600mL/瓶。R2:磷酸二氢钠(30mmoL/L)-磷酸氢二钠(2mmoL/L)缓冲溶液,氯化钠(55mmol/L),叠氮钠(1mmoL/L),pH(5.5±0.1),1000mL/瓶。R3:磷酸二氢钠(19mmoL/L)-磷酸氢二钠(19 mmol/L)缓冲溶液,氯化钠(100mmoL/L),叠氮钠(1mmoL/L),pH(6.5±0.1),850mL/瓶。

7、预期用途:与糖化血红蛋白分析系统配套使用,用于体外检测人全血中糖化血红蛋白的含量。

8、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5-40℃条件下保存24个月

9、批准日期:2021年12月10日

10、有效期至:2026年12月09日

11、同类产品相关情况: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数据查询信息,截至目前,国内同行业有18家公司已取得同类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2、产品主要特点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用洗脱液(高效液相色谱法)与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配套使用,采用离子交换高压液相色谱法,用于体外检测人全血中糖化血红蛋白的含量,是糖尿病筛选、诊断、血糖控制、疗效考核的有效检测指标,其准确度高、重复性好。

二、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用洗脱液(高效液相色谱法)的批准上市完善了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平台,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体外诊断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产品上市后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