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
至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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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议案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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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 -4:30
2、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区同辉路2号2层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 年1月6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魏茂芝;
2、联系电话:0769-27282088-889
3、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区同辉路2号2层公司董秘办
4、邮箱:dms@greenway-battery.com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当地防疫政策及现场管理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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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吴伟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伟锋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吴伟锋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吴伟锋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伟锋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吴伟锋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吴伟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与义务,发挥专业所长,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吴伟锋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委员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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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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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前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聘请的专项承担上市发行阶段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收费标准不同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且公司没有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0年度审计工作,故2020年度审计费用不适用,审计费用的增减变化也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58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6月,上述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但因该募投项目延期而导致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风险,谨慎决策。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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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至本公告日,“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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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2021年下半年,河南省多次发布限电停产通知。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各施工方均受限电停产影响,无法顺利开展施工作业,致使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2、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河南省不断发生多次新冠疫情。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严格落实疫情管控的相关措施,项目建设多次停工,无法开展相关工作,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3、由于前序建设工作受到暴雨、疫情灾害及停电限产的影响,以及进入冬季后低温天气对建设工程施工中混凝土浇筑工作的影响,工程进度不及预期。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本公告日,项目已完成部分情况如下;
l、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土建主体完成,内池壁防腐及罩棚装饰完成,闸门和粗格栅机以及提升泵等设备安装完成;
2、细格栅膜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土建主体完成,内池壁防腐和外装饰完成,细格栅机、膜格栅机、闸门以及附属设备安装完成;
3、生物池及膜格栅池: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成,池壁混凝土浇筑完成80%,池壁钢筋安装完成95%,总体土建完成87%;
4、磁混凝沉淀池:土建主体完成,内池壁防腐和外装饰完成,刮泥机、磁分离机、闸门、加药搅拌器、污泥泵以及附属设备安装完成;
5、储泥池: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
6、污泥脱水机房及进水监测间:土建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结构框架钢筋安装完成,土建完成80%;
7、综合楼:土建主体完成,室内装饰基层抹面完成,室外装饰完成,电梯和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完成。完成本单体工程87.5%;
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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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延期计划
项目原计划前期工作开始日期为2020年3月,建设期22个月,预计达产日期为2021年12月。目前根据该项目实际的实施进度,预计完工时间推迟至2022年6月,项目延期部分工程计划如下:
1、2021年12月底,完成生化池土建全部浇筑;
2、2022年1月底,完成膜池的池壁浇筑,完成生化池放空
管;完成膜格栅与生化池进水管道、剩余污泥管线的链接;完成污泥脱水间主体;
3、2022年2月底,完成膜池行吊梁柱浇筑,膜池管件制作,出水紫外消毒渠的土建部分;
4、2022年3月底,完成生化池的池壁防水,完成设备安装,完成膜池防水工程,完成办公综合楼装修。
5、2022年4月底,完成膜池设备安装,污泥回流管线链接,膜池与磁混凝沉淀池的管线、磁混凝沉淀池与紫外出水管道连接,完成电器设备的安装,完成设备联动调试;
6、2022年5月1日,进水调试运行。2022年6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投产。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59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的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63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概述
2021年10月27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通知拟将直接持有的公司总股本的51% (即288,453,276股)无偿划拨至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投”)。详见公司公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无偿划拨公司部分国有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55)。
2021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国资委发来的《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及广州市国资委与广州城投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详见公司公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56)。
2021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二、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广州城投发送的《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过户进展情况的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正在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相关程序,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3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和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19X7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柯瑞文
注册资本:9150713.8699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10日
营业期限:2002年09月10日至长期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IPTV传输服务:服务内容为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电视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传输网络为利用固定通信网络(含互联网)架设IPTV信号专用传输网络,IPTV传输服务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测绘服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编号:2021-11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现将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资产账面原值 8,382 万元,账面净值 2,113 万元,资产预计处置价格 3,893 万元,预计产生资产处置收益 1,78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抵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本次资产处置交易方为第三方,不涉及关联交易,价格基于市场情况和供求关系,通过协商确定。
累计最近12个月资产处置账面原值 33,238 万元,账面净值 11,502 万元,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约为 2,97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最终以审计师确认为准)。
除上述内容补充披露以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提前解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51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提前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59,538,889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004,884股的54.96%。
●本次解质押后,皖北煤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30,9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6.93%,占公司总股本的25.79%。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皖北煤电集团将其持有的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2,000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提前解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解质押的情况
皖北煤电集团于2021年12月23日将其质押在海通证券的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提前进行了购回交易,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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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