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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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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96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2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戴良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时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安徽路桥庐江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在合肥市庐江县设立“安徽路桥庐江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开展相关工程施工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三建萧城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在宿州市萧县设立“安徽三建萧城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开展相关工程施工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徽亿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涡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对安徽亿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增资15,000万元和4,934万元,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66万元增至30,000万元,本公司和涡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股权。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更名为“安徽建工涡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蚌埠建材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建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蚌埠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派生分立为安徽建工集团蚌埠建材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材料科技(蚌埠)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分别为4000万元和3000万元。两公司均为安徽建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1-095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2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时运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戴良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代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孙学军先生、首席信息官吴红星先生、财务总监徐亮先生、副总经理邢应梅女士、副总经理张键先生、副总经理朱忠明先生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汪明月律师和尹颂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期的议案(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556,265,118股股份,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4、议案名称:关于设立安徽建工肥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556,265,118股股份,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明月、尹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建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建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92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蓝德”)和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桂林蓝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广西蓝德一份最高等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蓝德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桂林蓝德一份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但连带保证责任。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广西蓝德、桂林蓝德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603.7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1年12月24日,广西蓝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招商银行”)签署了《授信协议》(“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同意向广西蓝德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2021年12月2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蓝德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书”),蓝德公司为广西蓝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承担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广西蓝德担保”)。

2、2021年12月24日,桂林蓝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中国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同意向桂林蓝德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BOT项目(一期)(“桂林蓝德项目”)建设,借款期限180个月。2021年12月24日,蓝德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承担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桂林蓝德担保”)。

蓝德公司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之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持股67.14%,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共3人合计持股24.42%,此外,并无其他股东持股5%以上。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集团可以对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对多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24日、5月17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的通函。广西蓝德担保和桂林蓝德担保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南宁市相思湖新区邕隆公路石西垃圾处理厂办公楼(1栋);注册资本:人民币12,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水秀;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及处理;工业油脂加工生产及销售等。广西蓝德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被担保人广西蓝德为担保人蓝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蓝德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被担保人全称: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奇峰路1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46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磊;经营范围:餐厨垃圾处理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桂林蓝德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被担保人桂林蓝德为担保人蓝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桂林蓝德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招商银行向广西蓝德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2个月的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借款、非融资性保证(即开立各类保函)等招商银行审批同意办理的具体授信业务。蓝德公司为广西蓝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包括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若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三年止。

2、根据《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将向桂林蓝德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80个月的借款,用于实施桂林蓝德项目。根据蓝德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蓝德公司作为保证人,将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包括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桂林蓝德违约给中国银行造成的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但保证责任。

此外,桂林蓝德还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收费权益质押合同》,将桂林蓝德项目运营期内特许经营权项下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粗油脂销售及沼气发电等收入的收费权益出质予中国银行,为其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3月24日就本集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意见,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4日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88.5亿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41%,包括因银行为本公司发行人民币8亿元债券提供担保而进行的反担保、按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阶段性担保以及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将于2021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失效的为多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担保的授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1%)。此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4.52万元(本公司已在收购协议中采取了充分的风险防范措施)、蓝德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347.58万元(均为蓝德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除本次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34,856.1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02,024.48万元。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广西蓝德及桂林蓝德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9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袁永彬(YUAN,YONGBIN)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3,0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股东袁永彬(YUAN,YONGBIN)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4,084,460股,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袁永彬(YUAN,YONGBIN)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1年12月24日收到股东袁永彬(YUAN,YONGBIN)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袁永彬(YUAN,YONGBIN)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8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25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9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袁永彬(YUAN,YONGBIN)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股东袁永彬(YUAN,YONGBIN)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2月23日袁永彬(YUAN,YONGBIN)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8.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本公告日,袁永彬(YUAN,YONGBIN)持有公司股份7,900.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4%。

现将相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袁永彬(YUAN,YONGBIN)根据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于 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2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408.44万股股份。上述减持完成后,袁永彬(YUAN,YONGBIN)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00.3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4%。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5日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1-067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Pengfei Zhang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Dawei Guo先生、王卫锋先生、财务总监许琇惠女士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丽莉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知学、陈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全资子公司扬州优邦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优邦”)收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宇保灵《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相关信息

金宇保灵本次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新增通过认证的项目为细胞悬浮培养病毒灭活疫苗(含细胞悬浮培养病毒亚单位疫苗)生产线、梭菌灭活疫苗(含干粉制品)生产线和细菌活疫苗生产线,证书信息如下:

1、《兽药生产许可证》

证号:(2021)兽药生产证字 05015号

企业名称: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生产范围:布氏菌病活疫苗、细菌灭活疫苗、细胞悬浮培养病毒灭活疫苗(含细胞悬浮培养病毒亚单位疫苗)、梭菌灭活疫苗(含干粉制品)、细胞培养病毒活疫苗、细菌活疫苗、细胞悬浮培养口蹄疫病毒灭活疫苗

有效期:2021年12月6日至2026年3月4日

2、《兽药GMP证书》

证号:(2021)兽药GMP证字 05006号

企业名称: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验收范围:布氏菌病活疫苗、细菌灭活疫苗、细胞悬浮培养病毒灭活疫苗(含细胞悬浮培养病毒亚单位疫苗)、梭菌灭活疫苗(含干粉制品)、细胞培养病毒活疫苗、细菌活疫苗、细胞悬浮培养口蹄疫病毒灭活疫苗

有效期:2021年12月6日至2026年3月4日

二、扬州优邦《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相关信息

扬州优邦本次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通过认证的项目为细胞培养病毒灭活疫苗生产线、细胞悬浮培养病毒亚单位疫苗生产线、胚培养病毒灭活疫苗生产线、细菌培养亚单位疫苗生产线、细胞培养病毒活疫苗生产线,证书信息如下:

1、《兽药生产许可证》

证号:(2021)兽药生产证字 10108号

企业名称:扬州优邦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金槐路7号

生产地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金槐路7号

生产范围:细胞培养病毒灭活疫苗、细胞悬浮培养病毒亚单位疫苗、胚培养病毒灭活疫苗、细菌培养亚单位疫苗、细胞培养病毒活疫苗

有效期:2021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8日

2、《兽药GMP证书》

证号:(2021)兽药GMP证字 10019号

企业名称:扬州优邦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金槐路7号

验收范围:细胞培养病毒灭活疫苗、细胞悬浮培养病毒亚单位疫苗、胚培养病毒灭活疫苗、细菌培养亚单位疫苗、细胞培养病毒活疫苗

有效期:2021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8日

三、本次通过认证的生产线及计划生产品种

四、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

注:主要生产厂家信息来自于中国兽药信息网。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和扬州优邦本次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标志着上述生产线已满足《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规定要求,对于提升疫苗生产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生物安全管理和产品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由于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舒伐他汀钙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1一062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舒伐他汀钙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瑞舒伐他汀钙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1S01267)。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证书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瑞舒伐他汀钙片

剂型: 片剂

规格:1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943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研发及市场情况

瑞舒伐他汀钙片为调节血脂类药物,疗效优于已上市的其他他汀类调血脂药物,也可在降脂治疗的同时,延缓成人患者的动脉粥样硬化进展。

瑞舒伐他汀钙最早由日本盐野义制药公司研发, 1998年6月转让给了Zeneca(现AstraZeneca)公司。2005年4月,本品在日本获批上市,2006年进口我国,2009年在德国上市,目前已经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获得批准。

瑞舒伐他汀钙片国内共40个批准文号,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该项目属于化学药物4类一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注册申请。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及中国城市实体药店终端瑞舒伐他汀钙片合计销售额超过40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该药品的研发投入约为1269.3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该药品批准上市视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和安全。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