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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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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公告编号:临2021-070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林斌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于航航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赵惠卿先生,副总经理曹荣开先生及财务总监赵昌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飞、杨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公告编号:临2021-07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林斌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唐士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孟召永先生、曹军先生、陈洪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现需要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经董事长提名,同意任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时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郭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张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审计委员会选举张雷先生为主任委员。上述增补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简历

1、唐士军先生 1968年9月出生 中共党员 硕士 高级经济师

1988年8月至1992年5月,徐州豆奶粉厂技术员、新产品开发办主任;

1992年6月至1994年4月,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生产基地车间主任、厂长;

1994年5月至1999年5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1999年6月至2003年6月,历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大区、华北大区、东北大区、西北大区总经理等职务;

2003年6月至2009年8月,银川维维北塔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夏东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9月至2012年5月,维维六朝松面粉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年6月至2017年5月,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6月至2020年12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大区总经理;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孟召永先生 1972年11月出生 中共党员 硕士

1994年7月至2000年12月,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劳资科长、副处长;

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处长、副主任;

2003年10月至2007年6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07年6月至2011年7月,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11年8月至2020年11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曹军先生 1968年10月出生 本科 高级经济师

1993年2月至1995年6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公司经理;

1995年7月至1998年9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市场管理处处长;

1998年10月至2003年1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部长;

2003年2月至2008年3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

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维维六朝松面粉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0年3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陈洪卫先生 1970年9月出生 中共党员 硕士

1992年6月至1992年10月,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会计;

1992年10月至1993年6月,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公司经理;

1993年7月至1994年5月,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公司经理;

1994年6月至1999年9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大区总经理;

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副经理;

2001年4月至2006年5月,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6月至2012年9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大区总经理;

2012年10月至2015年4月,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徐州汉元老酒坊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7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乳饮事业部总经理、维维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编号:临2021-07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刘敏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刘敏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简历

1、刘敏女士 1973年5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 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1995年6月至2006年9月,江苏天宝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

2006年9月至2011年6月;江苏天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部主任;

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江苏永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经理;

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

2013年5月至2019年3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兼徐州高铁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19年4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2020年11月16日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