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1-09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502,53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70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462,999,998.6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96,908.15元(不含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982,335.73元(该金额不含主承销商的承销、保荐费用的税金人民币679,245.2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22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24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289.1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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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2日、2018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终止部分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网点的建设,并将对应的该部分募集资金11,410万元变更用于支付收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100%股权的第二期和第三期交易对价(第二期需支付6,520万元交易对价,第三期需支付4,890万元交易对价)。
注2: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结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募投项目 “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约7,416.93万元变更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资金7,500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约7,416.93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注3: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公司拟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11,41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瑞帆节能100%股权的剩余两期(第四期和第五期)交易对价,并将“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2,118.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49,289.1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为0元(含利息)。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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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承诺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注销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存利息55,181.77元转入公司基本户中。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4日依法办理完成兴业银行启东支行募集资金账户408870100100045533的销户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兴业银行启东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