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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39,98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996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陈恒先生发来的《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汇科技

股票代码:688004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恒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东路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高新四街6号院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2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陈恒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东路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高新四街6号院

身份证号码:42010619790821XXXX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 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博汇科技股票2,839,98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6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恒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为3,706,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7月12日至12月22日,陈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博汇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588%。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恒所持有的博汇科技股份合计2,839,98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99965%,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点: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7号(孵化楼)1-3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 恒

2021年12月2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 恒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