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银河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
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
优惠的公告

2021-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7日起本公司新增委托中国银河证券销售本公司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中国银河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中国银河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国银河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657)。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100033

二、通过中国银河证券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银河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国银河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中国银河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国银河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国银河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中国银河证券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12月27日起在中国银河证券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中国银河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河证券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中国银河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腾安基金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赎回

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7日起新增委托腾安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腾安基金开展的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及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腾安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95017转1转8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二、通过腾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腾安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腾安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腾安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腾安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腾安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腾安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腾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12月27日起在腾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注:上述基金均已开通A/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腾安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赎回上述基金的,可享受赎回费率优惠,优惠至仅收取赎回费中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其余部分免除。赎回费及归基金资产比例依据投资者持有基金产品的时间分档收取,具体标准请参见基金相关公告或招募说明书。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腾安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腾安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