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2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章樱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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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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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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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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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每一当选人的得票数均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肖宁 刘贞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2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参会代表民主选举,周环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周环清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周环清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7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技术服务、质量技术部技术服务、销售部技术服务主管、物流部副经理、采购部经理。周环清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采购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2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建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建华先生、委员孙文华先生、胡伟民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梅娟女士、委员李敬科先生、张虹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敬科先生、委员刘梅娟女士、周光大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文华先生、委员林建华先生、李敬科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林建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光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周光大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胡伟民先生、毛根兴先生、宋赣军先生、潘建军先生、熊曦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许剑琴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林建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章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关于委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委任茹飞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新设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6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银行授信融资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人员简介:
胡伟民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1982年至1997年任临安钢铁厂车间主任;1997年至1998年任杭州永丰塑料有限公司副经理;1998年至2003年任临安天目高分子材料厂主任;2003年至今先后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董事。胡伟民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毛根兴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至2005年任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树脂项目部经理,2005年至2008年2月任江山江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今先后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根兴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赣军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宋赣军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许剑琴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任浙江万马集团天屹通信线缆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许剑琴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潘建军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6年至2008年任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潘建军先生现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熊曦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4年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研发部副经理、生产总监、光伏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熊曦女士现任公司光伏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
章樱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在大连松下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任国际采购;2006年6月至2009年6月在简柏特(大连)有限公司从事BPO流程管理;2009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章樱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茹飞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10月至今先后在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内审部、投资管理部工作,茹飞先生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2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杨楚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楚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新设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6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银行授信融资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2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华创光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台州分行”)申请不超过6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银行授信融资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创光电向中国银行台州分行申请不超过6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银行授信融资,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期间任一时点,公司担保责任不超过50,000万元(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4%)。
上述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尚未签订。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MAWTFX9
3、成立日期:2021年9月26日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东部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台州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488室
6、法定代表人:周光大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邵雨田持股比例21%,台州汇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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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情况:华创光电向中国银行台州分行申请授信融资6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年产20亿平方米特种高性能薄膜材料建设项目,融资期限不超过8年。
2、担保条件为:除华创光电以其位于台州市聚海大道以西,海城大道以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以外(担保的范围为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70万元整(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其余部分由公司、邵雨田按76.9:23.1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测算,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开展业务的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公司在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0%,本次担保比例为76.9%,主要是由于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且为多个自然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办理担保手续复杂,因此第三大股东的担保份额由公司和第二大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分摊,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开展业务的需求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控股子公司主要少数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在审议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公司拟为华创光电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