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3.94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7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2月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1月21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3月22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人数为121人,登记数量为1,057.7068万股。
7、2021年12月9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1年12月9日。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163.9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4,911.37万股的0.37%。
3、预留授予人数:19人。
4、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8.3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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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三、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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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月15日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9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审验结果显示:“截至2021年12月1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肖海潮、高天翔、王琦、宋凯歌、黎明、刘佳、刘恺洁、李纪念、李军町、海文涛、李健、邱学志、杨疆红、贾梦、吕志永、王堃、曹超、李晓勇及吴雄凯等19人以货币出资13,705,384.00元,其中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639,4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资本公积12,065,984.00元。”
五、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63.9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44,911.37万股增加至 45,075.31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持股14,115.07万股,持股比例为31.3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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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9日。经测算,预留授予的163.94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909.867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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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91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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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岳成董事、惠汝太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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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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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部分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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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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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佳敏、陈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