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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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1-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4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6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关注函》高度重视,对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落实,公司董事会现就《关注函》中相关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1、公告2显示,你公司拟与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墨者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深圳鸿蒙时代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筑装饰行业的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等,扩大各方客户平台资源储备、提升品牌知名度,实现未来市场拓展策略。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智能建造系统、区块链等技术”的相关业务及产品,如存在,请进一步补充说明相关业务近三年主要客户、相关收入及利润、研发及资源投入情况、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等;如不存在,请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技术研发能力、人员构成、生产能力等补充说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源与优势、关联度及必要性,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扮演的角色,核实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不存在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相关业务及产品

本次公司与各方合作正是基于公司科技转型的战略布局,在战略合作协议中,各方联合开发建筑装饰行业的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智能建造系统、区块链等技术的科技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相关业务及产品,但是公司深耕建筑装饰行业,市场资源优势明显,具有建筑装饰客户服务需求,在行业应用场景落地、项目经验及客户基础上具备天然的优势,在本次合作中扮演了组织者与需求引领者的角色,有助于合作顺利开展及落地。

为充分解释公司在本次合作中扮演的角色,在本问题回复之“(二)”中,将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技术研发能力、人员构成等,进一步说明公司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源与优势、关联度及必要性。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技术研发能力、人员构成等,公司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源与优势、关联度及必要性

1、公司开展建筑装饰行业的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相关业务的资源与优势

①主营业务方面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主业为依托,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上下游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融合幕墙、智能、机电、园林、新能源、物业管理、IDC等业务为一体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以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为主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工程施工为辅,并逐步在设计业务、物业管理服务、新能源、IDC等业务进行拓展。

本次各方合作立足于建筑装饰行业的场景应用,公司深耕建筑装饰行业数十年,市场资源优势明显,具有建筑装饰客户服务需求,公司可利用建筑装饰业务积累的施工经验、客户资源等助力本次合作的发展;此外,公司能够提供装配式、BIM技术等解决方案,子公司中装云科技能够为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大数据存储,数据异地灾备,云计算等服务,共同为本次各方合作提供落地解决方案。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方面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市场、客户资源以及应用场景落地的优势。

②技术研发能力方面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保持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公司以“科技提升装饰”为导向,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方面入手,并把研发成果转化为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不断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IT部门自主研发了DRP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是行业里领先的全项目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在项目管理上实现了数字化可视管理。公司在信息化平台研发方面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经验与优势。

③人员构成方面

公司拥有研发人员370人,其中与本次各方合作相关的研发人员包括:BIM运营中心与设计研发中心共有17人,中装智链团队共有21人,中装云科技团队共有23人。因此,公司具备本次各方合作的研发人员储备与研发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人才及管理优势。

2、公司开展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相关业务的关联度及必要性

“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为响应国家号召,2020年公司成立了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云科技”),并在佛山顺德落地了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项目,标志着公司在科技转型的战略布局上逐步落地。截止目前,公司在装配式、BIM技术、房屋检测、新能源、IDC、区块链供应链平台等科技领域均投入了资金和人力,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公司作为传统建筑装饰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致力于科技转型升级,开辟新的发展空间,构筑企业长远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各方联合开发基于建筑装饰行业的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智能建造系统、区块链等技术的科技服务平台,既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延伸,也是公司科技转型的战略布局,目标一致、步调一致,为行业的创新应用探索新的机遇,具备一定的关联度及必要性。

(三)公司存在智能建造系统、区块链相关业务及产品

1、智能建造系统的相关业务

智能建造系统可归纳为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简称“BIM”)的应用场景。BIM指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中,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以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BIM是智能建造系统可靠的实现方式。

公司拥有BIM团队与配套设备。公司设有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的BIM运营中心与设计研发中心,其中BIM运营中心共有1名负责人,8名BIM工程师;设计研发中心现有1名总负责人,7名研发工程师,已购置点云扫描,放线机器人、3D打印机、超融合服务器、Trimble Field Link软件、配套仪器仪表计量工具等,足以保障项目落地。

(1)公司使用BIM技术的项目如下表所示:

(2)BIM项目获奖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BIM项目团队主要服务于本公司的工程项目,不单独体现收入及利润。

BIM技术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可提高建筑行业的工作效率,减少施工问题等,能为大型、特大型建筑的顺利施工提供保障,为建设项目工程各方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区块链相关业务

深圳市中装智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链科技”)成立于2020年2月26日,是公司专门成立的供应链科技服务平台运营公司,自主开发和运营供应链服务平台。截至2021年11月底,公司已累计投入1,220万元用于智链科技的研发和运营。

智链科技自主研发平台“中装智链供应链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链平台”)专注于服务行业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扩展融资渠道。智链平台是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供应链金融科技网络,具备区块链技术分布式存储、安全透明、不可篡改等特性,通过密码学算法、智能合约等技术手段奠定了安全、智能、可控的平台基础。

截止目前,智链平台累计入驻供应商4400多家,主要客户为平台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共开出智付单319份、合计金额43,028万元。目前,智链平台仍处于业务推广期,当期暂未实现利润。

(四)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是否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的说明

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扮演组织者与需求引领者的角色,一方面公司作为核心合作方,组织各方就建筑装饰行业的应用场景联合开发科技服务平台,希望通过多技术的叠加兼容、交互融合,凝聚形成技术合力,进而打破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公司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一员,对行业变革升级有着强烈的意愿与诉求,力求通过新技术为行业发展带来全新的变化与发展机遇。

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公司不存在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相关业务及产品,但是公司具有市场、客户基础、应用场景、技术研发以及人才的资源与优势,同时基于公司科技转型的战略布局,开展上述业务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公司具备智能建造系统、区块链相关技术,同时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扮演组织者与需求引领者的角色,深耕建筑装饰行业,能够为本次战略合作提供落地支持和解决方案。因此,公司不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2)12月21日,多篇媒体报道以“华为鸿蒙”、“华为引爆”等标题对你公司本次战略合作协议进行解读,请你公司说明本次战略合作方深圳鸿蒙时代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与华为是否存在关联或其他关系,如有,请说明具体的情况;如无,请明确说明。

回复:

本次战略合作方深圳鸿蒙时代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蒙时代”)与华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基本情况如下:

鸿蒙时代的主要业务为将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应用于建筑行业,为建筑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可视化虚拟现实场景技术方案,客户包括政府部门、房地产企业等。截止目前,鸿蒙时代参与的部分项目如下表所示:

(3)你公司表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方式为共同合作主办、协办或参与各类论坛、研讨会、沙龙、推广会、展会及其他形式的公开活动,并合理分摊活动成本。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具体的合作方式、活动成本的分摊方式,同时,请说明上述合作方式与合作总则的相关性。

回复:

(一)合作方式与活动成本分摊方式

公司目前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为意向协议,公司与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各方的合作方式会在未来具体项目中确定,活动成本的分摊方式也将依不同的活动类型、活动举办地、举办人等因素具体拟定。

(二)合作方式与合作总则的相关性

公司与各方的合作开展思路如下:

1、公司的装配式、BIM技术等解决方案为鸿蒙时代的AR、VR技术提供虚拟场景的落地支持,中装云科技为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大数据存储,数据异地灾备,云计算等服务;

2、鸿蒙时代的AR、VR技术方案借助公司在建筑装饰领域的优势进行推广与加强行业应用开发;

3、深圳市墨者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者安全科技”)为公司虚拟数据的知识产权、数字化资产提供解决方案。

合作各方所研究的领域各有不同,独立的技术难以实现合作愿景,通过研讨方式,各方可确定各自领域需求及不足,进而形成综合解决方案。同时,新技术的商业化应用较难大范围推广,新解决方案的营销也需要平台展示与推广,存在较大试错成本。因此,经过合作各方商讨,拟定了通过研讨会、沙龙等形式的公开活动推动合作的发展方式,待新研讨结论成熟之后,再另行签署联合开发科技服务平台的合作协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于目前合作尚处于初步研讨阶段,从研讨阶段到产品落地存在较长的时间周期,本次战略合作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不存在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相关业务及产品,存在因技术壁垒导致本次合作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公告1显示,你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光伏专业技术及建设经验,利用中山瑞科产品优势,提供光伏项目的全过程服务(EPC总承包)。

(1)请说明你公司在光伏领域方面现有的投资情况、技术及建设经验、相关布局情况如所涉及光伏产业的技术储备、研发人员配备、相关业务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回复:

(一)投资情况

公司于2017年成立了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新能源”),中装新能源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电力承装(修、试)四级资质,致力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以风能、太阳能、综合储能等开发与运营为核心。

目前,公司投资运营项目有广州五羊-本田3.3609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约280-290万度电,项目整体运行稳定状态良好。该项目同时采用了分布式光伏云平台监控系统,2020年3月至今该项目总计发电量为521.68万度。

(二)建设经验

公司在光伏领域具有近十年的建设经验,主要参与光伏发电工程的深化设计、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公司近年来参与建设的部分光伏项目如下表所示:

(三)技术及研发人员配备

截止目前,公司共持有12项光伏领域相关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10项。子公司中装新能源拥有一二级建造师、工程师、行业专业执业人员40余人。

公司目前拥有的光伏领域相关的专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相关业务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公司相关业务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请说明截止目前,你公司与中山瑞科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进展情况。

回复:

截止目前,公司与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瑞科”)正在就公司既有办公楼、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具体协议条款进行洽谈中,其余项目均在前期初步沟通中。有实质性进展将及时进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与中山瑞科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作为具体项目合作的依据,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按相关各方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具体合同的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止目前,公司光伏领域的业务在主营业务中的占比较低,该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请你公司逐一测算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你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你公司是否具备开展上述业务所需资金、技术、经验等,并对相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一)与中山瑞科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与中山瑞科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鉴于项目从考察、筹划、商议、实施方案确定到最后实施落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缜密的计划,因此在短期内对公司财务数据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协议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二)与墨者安全科技、鸿蒙时代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与墨者安全科技、鸿蒙时代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鉴于项目从考察、筹划、商议、实施方案确定到最后实施落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缜密的计划,因此在短期内对公司财务数据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协议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开展上述业务所需资金、技术、经验的说明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主要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目前资金情况良好,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0.95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7.72亿元,流动资产为75.28亿元,短期借款为15.21亿元,流动负债为37.69亿元。此外,公司通过全方面建设现金流量管理体系,尤其在供应商方面,与材料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实现战略合作,大力发展供应链体系,为公司运营资金提供支持。战略合作尚属于前期阶段,目前尚无明确的预算,后续根据合作项目的推进进行预算。

技术与经验方面的详细内容参见本回复“问题1”之“(1)”的回复及“问题2”之“(1)”的回复。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协议无法顺利履约的风险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作为具体项目合作的依据,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按相关各方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需要履行相关决策、行政审批等前置程序,或存在因技术不成熟、市场环境变化、投资效益低等主观或客观因素导致协议无法顺利履约。

2、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鉴于项目从考察、筹划、商议、实施方案确定到最后实施落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缜密的计划,相关业务短期内无法形成规模,且无法排除未来因技术变革、政策环境、市场需求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均可能导致相关业务的经济效益不达预期。

3、新应用领域的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作为以建筑装饰为主业的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致力于科技转型升级,目前公司不存在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相关业务及产品,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或导致公司在新应用领域的业务无法顺利开拓、产品无法落地等风险。

4、请结合上述问题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蹭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披露上述公告前一个月的股票买卖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不存在蹭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综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公司具备智能建造系统、区块链相关技术,具有一定的项目经验及客户基础;公司在公告中完整披露了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象鸿蒙时代的股权结构和基本信息;与中山瑞科合作项目在前期初步沟通中;公司具备开展上述业务所需资金、技术、经验等。因此,公司不存在蹭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二)股票买卖情况及相关说明

在披露上述公告前一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相关股票交易如下: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何斌先生和副总裁赵海峰先生在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11月30日何斌先生和赵海峰先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分别卖出公司股票85,500股和150,000股,公司已于12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上述两人的卖出股票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何斌先生、赵海峰先生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披露上述公告前一个月不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