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1-050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吴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李明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郭顺杰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远宏 刘作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