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自查情况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1-021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自查情况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三羊马、证券代码:001317)股票自2021年11月30日上市以来,连续多日涨停,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2021年12月7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3)2021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4)2021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5)2021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6)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a)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b)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30日上市以来,连续多日涨停,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7)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停牌核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a)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b)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30日上市以来,连续多日涨停,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近期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羊马、证券代码:001317)自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复牌提示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羊马、证券代码:001317)自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经营正常;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6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按照函件有关内容及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经认真核查,于近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2021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1)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连续上涨已一定幅度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21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最新市盈率为22.75倍,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为22.20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21.06倍(以2021年12月21日收盘价除以每股收益得出,每股收益等于2020年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已远超行业市盈率。
同时,公司业务存在下游汽车行业市场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物流业务安全的风险等经营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上述风险!
(3)经核查,自公司2021年11月30日上市以来,截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形,公司所有公开信息均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公开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经函询及核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在异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异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5)经核查,公司无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相关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30日上市以来,连续多日涨停,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