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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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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9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钱建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钱建蓉先生、贡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8)。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锐股份”)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经过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募集资金项目“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依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该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65号《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10,526,31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9,999,998.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相关发行费用11,210,195.7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8,789,802.49元人民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9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067.50万元,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使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828.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包装产业由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指导方针。同时,公司通过转型发展,产品升级换代,能够积极服务于“中国制造2025”重大战略。劲牌公司为公司重要客户,近年来公司对劲牌公司的产品供应量稳步上升,其对曲面印刷工艺产品的需求亦在不断增加。公司选择先进的工艺和设备,配备精干的生产和管理人员,对产品和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曲面印刷工艺,以满足客户的新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与客户的合作粘性。此外,该项目建设增强了公司研发和创新能力,可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及附加值,能够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对于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公司通过对相关设备及技术的研发,目前已成功在山东、四川等生产基地进行批量生产。本次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在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内增加曲面印刷相关设备。通过前期的经验积累,公司有充足的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储备,有能力开展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3、预计收益

受全球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项目所需部分进口设备的采购进度有所推迟,为保证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工作的持续性,公司临时使用国产设备保证了项目的逐步推进,项目预计收益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同时技术基础可靠,具备相关项目实施经验,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定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对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适时安排。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受全球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项目所需部分进口设备的采购进度有所推迟,因此,项目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2年12月 31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六、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主要是上述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经过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募集资金项目“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依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继续实施该项项目。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限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087.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2,175.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回购价格不超过3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6,527.7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最高成交价为2.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32,16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终止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回售数量尚未达到原定方案的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主要原因为:

近期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无法满足回购条件;同时受回购敏感期限制等因素影响,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的最大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研发造成不利影响。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7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2,7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5%)全部转让给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按照截至2021年12月28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六、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公司董事汤洪波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5万股。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汤洪波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累计减持66.5万股,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同时其减持计划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中披露的一致。

2、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074),公司股东孙世尧先生(公司董事孙鲲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拟分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万股和1,30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2021年5月28日披露的3,000万股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1年9月15日披露的1,300万股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孙世尧先生累计减持4,087.95万股,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世尧、孙鲲鹏)》(公告编号:2021-056、2021-071、2021-073、2021-093、2021-094)。

上述交易主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无法满足回购条件,同时受回购敏感期限制等因素影响,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公司考虑到实际经营的需求,并结合业务发展趋势,为保证公司拥有充足的运营资金,以支撑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5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9,220,0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805,00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为支持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锐股份”)业务发展,公司关联方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中锐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额度包含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批准的1亿元借款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锐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过去12个月内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锐集公司及同一控制下企业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签署房租租赁合同及咨询服务合同,发生餐饮及商品采购业务,合计金额为331.12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与中锐集团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中弘安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业主)签署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67.63万元。

3、中锐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该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中锐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申请不超过1亿额度内的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额度已使用7,400万元,发生利息69.54万元。此外,因短期资金周转需要,中锐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了9,700万元资金资助,该事项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与市场定价不存在重大差异。经连续12个月累计,本次关联交易达到披露标准,并且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建蓉先生、贡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601、1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697042M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教育产业投资,酒店业投资及相关行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钱建蓉持有86%股权,贡明持有9%股权,茹雯燕持有2.5%股权,田洪雷持有2.5%股权。实际控制人:钱建蓉

2、财务及资信状况

中锐集团成立于2002年8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锐集团资产总额为2,089,770.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10,776.5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38,826.09万元,净利润为31,864.78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2,316,556.1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35,991.66万元(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中锐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3、关联关系具体说明

中锐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中锐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中锐集团借款的借款利率与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一致,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无抵押、无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有效控制资金成本,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继续向关联方中锐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申请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的借款,本次借款额度包含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批准的1亿元借款额度。本次2亿元额度借款的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借款期限:每笔借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董事会审议的期限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还款期限。

4、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5、借款利率:与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一致,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本次交易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资金结构,有效控制资金成本,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已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中锐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申请不超过1亿额度内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额度已使用7,400万元,发生利息69.54万元。此外,因短期资金周转需要,中锐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了9,700万元资金资助,该事项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除上述借款类关联交易外,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中锐集团之间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395.75万元(未经审计)。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该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

2、公司独立董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券商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内容如下:

中锐股份上述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资金结构,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9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洪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田洪雷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本议案需提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本议案需提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12623 债券简称:17丽鹏G1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监事耿驰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曹敏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后附曹敏凌先生简历),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曹敏凌先生简历

曹敏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上海市扬子江大酒店、上海美意中央空调有限公司、中外运敦豪DHL上海有限公司、广东意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2年7月至2021年12月在上海九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21年1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业务板块总裁助理。

截至目前,曹敏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曹敏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一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7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号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的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刊登在2021年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号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拓 王小翠

联系电话:021-22192955

传 真:021-22192961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

邮编:200335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374;

(2)投票简称:“中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