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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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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1-061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望江宾馆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袁福生、陈磊,独立董事鲁篱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肖劲松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倪平波,副总经理闫斌、王奔,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孙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回避议案1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畅游、夏训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1-06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6月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019号公告)。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发来的《关于变更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邓丽女士、吴中昊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吴中昊先生工作调整,经信永中和安排,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由邓丽女士、吴中昊先生,变更为邓丽女士、霍华东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霍华东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霍华东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