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4.82%,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6.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92.8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泰达环保”)向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租赁”)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4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高邮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7,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高邮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660.59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2,660.59万元,高邮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4,339.41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9日
3. 注册地点:高邮市龙虬镇兴南村
4. 法定代表人:薛聿员
5. 注册资本:10,650.6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环保类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高邮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高邮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签署了《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总额、租前息、违约金、手续费、留购名义价款、损害赔偿金、提前留购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如遇利率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
2. 担保金额:5,000万元。
3.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自本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三个日历年。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高邮泰达环保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2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4.82%。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提供10,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4.82%,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6.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92.8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租赁”)申请融资10,000万元,期限8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天津泉泰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天津泉泰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9,101.84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39,101.84万元,天津泉泰可用担保额度为28,898.16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4. 法定代表人:徐璘
5. 注册资本:20,996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天津泉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天津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铁建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管理费、保证金、留购价款、解除合同损失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逾期利息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2.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2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4.82%。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