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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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1-106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天门山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浩博”)与徽商银行在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15日之间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按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最高额人民币51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865.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1,865.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瑞鹄浩博在银行类金融机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每笔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04-21
3、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开发区永昌路89号(芜湖浩博科技有限公司内)
4、法定代表人:林柯鑫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主营业务:模具研发、生产、维修、销售;汽车零部件制造;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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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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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每笔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510.00万元
4、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
公司为支持瑞鹄浩博生产经营需要对其提供担保(总额度1,000.00万元,公司提供51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方中小股东提供了同比例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6,020.00万元(担保合同金额)【公司与徽商银行于2021年2月5日签署的主债权期间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8日的原最高额担保合同因本次合同的签署自动失效】,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39%。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