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担保事项均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王银河”)向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其在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低于人民币5401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济宁海王华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华森”)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济宁华森向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恩济”)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向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河南德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德济堂”)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7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周口市仁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仁和”)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河南海王康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集团”)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新乡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海王”)向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业务,公司为其在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及自然人张友松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宁夏海王向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业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喀什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海王银河”)向疏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常德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湖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邵阳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四川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海王医疗配送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海王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王医疗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上海海王运和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运和”)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5、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王国安”)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6、安徽海王国安向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7、安徽海王国安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8、海王医药安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9、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0、黑龙江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1、海王(天津)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王”)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阳春市八方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春八方”)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4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3、阳春八方向广州凯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业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王安姬以及自然人姚冠宇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4、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海王”)向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山东海王银河向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山东海王银河向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其在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低于人民币5401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潍坊市国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401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复利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济宁华森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济宁华森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济宁华森向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济宁华森向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人支用的借款本金;由借款产生的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4、保证期间:
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为河南海王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主合同债务人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河南恩济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恩济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河南东森向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公司类贷款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为河南德济堂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德济堂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7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17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八)为周口仁和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周口仁和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九)为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
(十)为河南海王集团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集团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
(十一)为新乡海王向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新乡海王向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业务,公司为其在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保理融资本金、利息、管理费等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二)为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三)为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及自然人张友松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以及自然人张友松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张友松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四)为宁夏海王向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业务,公司为其在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应向保理商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受让价款即保理本金、保理利息服务费等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三个日历年。
(十五)为喀什海王银河向疏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喀什海王银河向疏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疏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署《最高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疏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六)为常德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常德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本金形成的全部债务如借款本金等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七)为湖南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南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十八)为邵阳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邵阳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本金形成的全部债务如借款本金等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九)为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和利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为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98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和利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一)为上海方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方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署《最高额反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权人为被保证人开具的一系列保函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和债权人实现本项担保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十二)为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十三)为上海海王医疗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海王医疗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费用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保证期间:
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四)为上海运和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运和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五)为安徽海王国安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海王国安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
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
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六)为安徽海王国安向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海王国安向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权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七)为安徽海王国安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海王国安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八)为安庆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庆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大观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权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九)为黑龙江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黑龙江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三十)为黑龙江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黑龙江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十一)为天津海王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津海王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十二)为阳春八方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阳春八方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4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签署《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4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十三)为阳春八方向广州凯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阳春八方向广州凯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业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王安姬及自然人姚冠宇为其在广州凯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王安姬以及自然人姚冠宇与广州凯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3:王安姬
保证人4:姚冠宇
债权人:广州凯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4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各类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十四)为韶关海王向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韶关海王向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江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江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主体债(本金)及其利息、复利、逾期罚息、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的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借款人应向保证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6.89亿元(对参股子公司山东康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4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75.96%,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集团”)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214,318,878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9.83%,占公司总股本的44.1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票均为场外质押,质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用途基本为融资增信用途,不存在质押平仓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通知获悉:海王集团因业务需要,办理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解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
二、本次质押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海王集团质押的股票均为场外质押,质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用途基本为融资增信用途,未约定具体解押日期,不存在兑付及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为海王集团,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7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51.62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康复仪器、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保健品和精细化工业品、副食品、纺织品、工艺品、日用百货;产品100%外销。从事经营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业务;海王银河科技大厦物业租赁业务。海王大厦自有房产(租赁面积:4652.67平方)租赁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管理服务、信息咨询。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6、最近一年海王集团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海王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7、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股份质押为海王集团的融资增信需要。海王集团股份质押并非是以场内股权质押融资,而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一种增信方式。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最近一年与公司关联交易、资金
往来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