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月 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海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该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该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三)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发行并于2021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960,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应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并生效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如需要)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并办理工商主管部门相关变更核准/登记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如下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月 28日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月 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河南省周口市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玉辉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 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三、备查文件
1、《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和伍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96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79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9,463,763.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331,436.42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65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29,897.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79.52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46.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33.1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28,135.52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科学、审慎的制定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截至2021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95,854,871.53元,包括尚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15,518,501.69元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银行存款利息4,933.42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伍仟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自有资金拟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非委托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及使用不超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8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及使用不超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3、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凯旺科技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凯旺科技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凯旺科技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凯旺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9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65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7186.17 万元变更为9582.17万元,公司股本由7186.17万股变更为9582.17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2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完善《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并生效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程》”),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如需要)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并办理工商主管部门相关变更核准/登记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年 1月 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 1月 14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 1月 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1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1月 14日 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 1月 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 1月 14日 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沙南产业集聚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证券办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振康
电 话:0394-5289029
传 真:0394-5289029
邮 箱:dshcarve@carve.com.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通讯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沙南产业集聚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证券办
邮编:466300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疫情期间,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决议;
2.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2月 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82
2.投票简称:凯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 1月 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 1月 14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凯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
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就公司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业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
韩强 徐亚文 刘志远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月 28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凯旺科技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凯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9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12元。凯旺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49,79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9,463,763.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0,331,436.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29,897.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79.52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46.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33.1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28,135.52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科学、审慎的制定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截至2021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95,854,871.53元,包括尚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15,518,501.69元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银行存款利息4,933.42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自有资金拟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非委托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及使用不超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及使用不超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凯旺科技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凯旺科技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凯旺科技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凯旺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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