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变更为“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数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4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1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数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7亿元的担保,担保起止日期与授信有效期一致,为1年。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数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天马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A座21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变更为“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286,671,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3,609.88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65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情况
鉴于原募投项目“‘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以下简称“终端项目”)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公司目前业务状况,公司拟将“终端项目”变更为“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终端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11,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17.06%,截至11月底已投入29,142.38万元,现拟将“终端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0,467.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及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数”),新项目实施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将向当地发改相关部门履行该新募投项目投资的备案程序。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终端项目”系公司为拓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规模,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强化核心竞争能力,计划在全国范围发展300万“‘华数 TV’互联网电视终端”用户,项目投资金额为111,0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本项目预计可实现总收入为199,471.41万元,合计利润总额为63,376.15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66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8.36%。
截至2021年11月30日,“终端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因原募投项目所处的互联网电视行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现有的互联网电视业务模式与该募投项目原规划的业务模式存在较大区别。在规划的该募投项目11.1亿元投资金额中,其中8.4亿元用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硬件投资,因与公司合作的运营商普遍调整了机顶盒的采购模式,将由公司提供机顶盒的模式改为自行集中采购机顶盒的模式,导致公司无法按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硬件投资。公司根据该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了业务策略,通过为互联网电视厂家及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厂家提供集成播控和内容服务等获得收入,避免了因大量硬件投资可能产生的无法收回投资成本与产品更新换代过快的风险,同时保证了公司在互联网电视行业的领先地位与市场占有率以及相关业务收益,但市场环境与商业模式的变化导致该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原计划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变更该募投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广电总局智慧广电发展战略,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向领先的“智慧广电运营商、数字服务提供商和融媒应用平台商”转型。“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基础设施升级建设和智慧业务平台升级建设等,预计建设期为4年,项目总投资102,205.2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入94,606.29万元,基本预备费1,892.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706.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总额共计100,467.8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原募投项目账户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本项目其他投入由自有资金补足。预计未来四年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尾数差异。
上述为预计投资计划,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传媒网络及杭州华数,传媒网络建设内容主要侧重视听融合业务及智慧治理、智慧社区等业务,杭州华数建设内容主要侧重宽带、组网及智慧安防等业务,具体项目建设投入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进行。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我国有线电视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形成规模庞大的用户群体,但随着智能电视的普及、运营商IPTV业务与互联网视频快速发展等因素,有线电视传统业务用户不断流失,市场份额连续下滑。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广播电视行业发展,出台了系列相关政策支持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推动广播电视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慧化发展,加快行业技术革新与转型升级。
2021年10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布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提出要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优化升级,实现智慧广电“人人通”,同时以智慧广电工程为牵引,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在地方层面,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发布《浙江省智慧广电建设行动计划》《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政策,提出大力发展“智慧广电+公共服务”,提高智慧广电保障水平。
在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智慧广电”成为广电行业主要发展方向。全国有线网络公司在巩固发展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业务的同时,努力寻求新突破,不断向智慧广电推进,创新经营思路,拓展业务范畴,实现“有线网络+”,逐步形成了更具价值、更有活力的新型业务系统。积极开展服务政府、服务民生、服务百姓的智慧业务,创建“智慧党建”平台,拓展“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社区、智慧乡村等业务,推动智慧广电在城市和广大乡村落地。
随着智慧广电建设的持续推进,广电行业依托自身优势,将推动信息技术创新与社会生活深度融合,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家庭等多场景,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数字生活服务。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及公司坚实的产品与技术基础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的产生,广电行业转型升级,建设智慧广电成为主要发展目标。“智慧广电”在“智慧城市”的背景下提出,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广电利用有线网络、大规模覆盖和安全性等优势助力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为居民提供智慧生活体验。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自2015年的1.9万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0.5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53.3%。预计至2021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到18.7万亿元。(数据来源:德勤《超级智能城市2.0》)随着相关技术的迭代升级、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以及智慧城市的不断增多,智慧城市的市场规模将长期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市场容量广阔。在智慧家庭方面,智慧终端市场蓬勃发展,2020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将达1,705亿元,增长率为11.4%,预计2025年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将达到2,173亿元。(数据来源:艾媒数据中心,西南证券《多媒体智能SoC龙头,开启新征程》)
公司高度重视智慧家庭与智慧城市业务发展,已提前多年进行了前瞻性布局,积累了丰富的业务与技术经验。本项目的实施将夯实网络平台建设,加大智慧广电集客业务承载网、基础接入网络的建设投入,继续完善智慧广电光传输承载平台、IP骨干网升级扩容项目,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助力公司构建智慧家庭产品体系,扩大智慧城市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2)公司具有齐全的运营牌照和大量的用户积累,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公司拥有开展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业务所需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还拥有开展新媒体业务所需经营资质,包括互联网视听业务、互动电视业务、互联网电视业务、手机电视业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资质和许可是公司利用有线网、通信网、互联网向用户提供视音频综合信息服务的政策保障,也是公司列居全国新媒体和三网融合产业发展第一阵营行业地位的优势保障。在为多网、多屏服务的过程中,公司已建立了从内容到运营的平台优势,累积了大量的用户数量。齐全的运营牌照和大量的用户积累,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3、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传媒网络及杭州华数,项目场地为公司现有场地,不涉及场地租赁与购置。
4、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技术创新风险
智慧广电相关产业是技术更新快速迭代的产业,也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技术、超高清技术等新技术密集应用的产业。企业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因此公司一直将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作为重要任务之一。新技术的获取途径和技术难度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能否及时掌握热门新技术并在自有平台上实现应用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公司在新技术的应用和创新方面落后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可能会对公司在相关行业的竞争产生相对不利的影响。
针对技术创新风险,企业将加大研发中心建设力度,注重技术积累与研发,加大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的力度,加大原创性技术的研发,同时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注意满足客户的需求,逐步确立自己在行业中的技术竞争力。
(2)经营资质变动的风险
公司拥有有线网络与新媒体运营相关完备的经营资质,包括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业务资质,新媒体业务所需的互联网视听业务、互动电视业务、互联网电视业务、手机电视业务资质及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资质。若未来相关政策法规变化或公司无法取得主管部门要求的最新经营资质,则可能对募投项目部分相关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未能顺利实施或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尽管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若因行业与市场环境发展变化、工程进度组织管理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等导致项目推进效果不及预期,将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及相关投资回报。
针对该风险,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做好内部各项资源的组织调度,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公司财务、业务等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新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若发生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项目实施停滞等异常情形,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审慎研究是否需要调整。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计算期6年,其中建设期4年。本项目预计可实现总收入为269,349.21万元,合计利润总额为43,697.35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55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89%。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是根据公司历史情况、目前市场状况及预计成本费用水平的初步估算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变更为“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变更为“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
五、其他有关情况
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和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目前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待新募投项目审批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新募投项目实施需要,将部分募集资金增资至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数据来源:德勤《超级智能城市2.0》)
(数据来源:艾媒数据中心,西南证券《多媒体智能SoC龙头,开启新征程》)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5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数向其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数”)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及资金状况拟为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5.7亿元的担保,担保起止日期与授信有效期一致,为1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一)浙江华数在兴业银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担保情况如下(最终以实际审批和签订的法律文书为准):
单位:万元
■
(二)浙江华数在浦发银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情况如下(最终以实际审批和签订的法律文书为准):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人浙江华数后续将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浙江华数纳入被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以上被担保公司中除遂昌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庆元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泰顺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缙云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嵊泗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资产负债率(两者孰高者为准)高于70%,其他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基于被担保人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要,浙江华数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浙江华数的全资子公司,均合法持续经营,同时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规则》,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在对外担保的后续跟踪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含本次审议额度)总金额为69,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6,973.53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1,354,138.68万元的5.1%、1.2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9:15~15:00;
5、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A座210;
6、参加会议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7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数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0日、11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楼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投票意见,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方磊
电 话:0571-28327789
传 真:0571-28327791
电子邮箱:000156@wasu.com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6 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2、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计票规则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7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号文核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286,671,000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3,609.88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65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城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传媒网络在广发银行新设账号为9550880057260300388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2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德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将其存储于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388369651599账户中的210,000,000元募集资金转存至该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项目”。
传媒网络在兴业银行新设账号为356960100100888885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2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德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将其存储于中国银行388369651599账户中的140,000,000元募集资金转存至该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传媒网络、湘财证券已与广发银行、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城支行
丙方: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均限于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资金不得用于担保,否则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