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13,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2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2021年9月24日以闲置募集资金11,500万元认购了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1)。上述结构性存款已于2021年12月27日全部赎回,共收回本金11,500万元及收益100.35万元,并归还至募集资金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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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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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中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投资金额:13,500万元
4、产品期限: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1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3.5%
6、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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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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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且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灵活,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六、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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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