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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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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1-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下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51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竞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票交易类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子公司转让其所投资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8日 上午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5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8日

至2022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是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1月17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51号公司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51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23-89111928

联系传真:0523-84593610

电子邮箱:hdzq@hdqckj.com

联系人:齐靖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51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龙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4月26日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监事会认为: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05号《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31.1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720.00万元。

将本次发行归属公司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41,695.80万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开立的账户(32050176623609989988,以下简称“建行9988”);将50,704.50万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开立的账户(10221601040221283);将22,596.70万元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开立的账户(67010155200001266,以下简称“浦发1266”)。另扣减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应承担的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上市初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发行费用含税金额9,723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997.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公司终止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详见公告编号:2019-048)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近期,公司与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例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10月8日期间,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止。

2021年1月7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建行9988”和“浦发银行1266”分别购买11,000万元和8,000万元的理财产品,本次购买未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2、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此时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9,000万元,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和2021年6月30日分别赎回2021年1月7日购买的11,000万元及8,000万元理财产品并收到利息共计274.48万元。

3、2021年7月5日和2021年7月9日分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11,000万元和7,500万元理财产品,购买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8,500万元,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赎回了7,500万元理财产品,并收到利息60.94万元。2021年10月1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5,000万元理财产品,于2021年11月12日赎回,收到利息12.92万元。2021年11月1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于2021年12月20日赎回,收到利息13.35万元。之后再未进行其他理财产品的购买。

4、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1,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四、追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决定追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3,000万元,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10月9日止。

五、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决定在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6,000万元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3,000万元,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

本次增加3,000万元资金额度后,加上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6,000万元资金额度,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合计为19,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4月26日止。

在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4月26日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的利益。

(2)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4月26日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异议。

九、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达科技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华达科技本次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另,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10月8日期间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此,公司已责成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感和规范运作意识,避免此等情形再次发生,并决定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会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督导公司正确使用募集资金。

保荐代表人:

张 展 许 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