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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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4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5:00

2、召开地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殿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566,143,1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2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566,142,9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2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22,037,9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22,037,7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2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4,564,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11%;反对1,578,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459,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355%;反对1,578,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赵鹏飞、盛泓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4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管理需要,自 2022年1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公司原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将于同日停用,现将变更的电子邮箱公告如下:

变更前:amdq_zqb@163.com

变更后:homa_ir@homavip.com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以上变动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4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

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1030号、006202102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前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及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8日、11月8日、12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2021-122、2021-132)。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