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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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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泰转债”回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1-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泰转债”回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回售价格:100.878元/张(含当期利息、税)

回售申报期:2022年01月10日至2022年01月14日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年01月19日

回售款划拨日:2022年01月20日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2年01月21日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亚泰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亚泰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粤海中医药产业园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21年11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6,326.20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74)。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亚泰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回售条件满足日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回售条件满足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

3、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4、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中利息计算方法,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因“亚泰转债”现在为第三个计息年度(计息起止日为2021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票面利率为1.20%,计息日为2021年4月17日至2022年1月9日,利息为0.878元/张(含税),回售价格为100.87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亚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702元/张;对于持有“亚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878元/张;对于持有“亚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878元/张。

5、“亚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亚泰转债”。“亚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价格回售“亚泰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1月19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2年1月20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1月21日。回售期满后,本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亚泰转债”在回售期内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亚泰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实施“亚泰转债”回售的申请;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

3、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6、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本次债券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为111,289张,面值总额为11,128,900元,占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2.3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289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00%; 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0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的 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石璁、陈星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公司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公司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再投资风险:在产品终止后进行再投资时,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本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及相关凭证;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及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