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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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8版)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封业波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年度内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8日,下午14:30-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1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同时议案1、议案2、议案3还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股东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2021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2日至14日、1月17日上午9:30 – 11:30时,下午14:30 – 16:3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 真:0771–3221828

联系人:王婉芳

2.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9”,投票简称为“皇氏投票”。

2.累积投票制议案:

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说明: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2)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3)选举股东监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举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1,000股,则其有6,000(1,000 股×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不超过6,000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1位候选人1,000 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投票代码362329;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1元(议案1.01代表的第1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 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完成。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