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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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关联(连)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连)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184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
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此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凤英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集团在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滨银”)存款及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其中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在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集团在长城滨银存款及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可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增加公司利息收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在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本集团在长城滨银存款及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集团在长城滨银存款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在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本集团在长城滨银存款
2019年至2021年,本集团与长城滨银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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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至2024年,本集团在长城滨银存款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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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集团与长城滨银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至2021年,本集团与长城滨银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2022年至2024年,本集团与长城滨银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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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李凤珍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注册资本:陆拾陆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区C3座09层
经营范围:接受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服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部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金融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办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98.18%,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82%
关联关系:长城滨银通过章程修改导致本公司与滨海农商行对长城滨银实施共同控制。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凤英女士过去12个月曾任长城滨银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因此,长城滨银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长城滨银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履约能力
本集团在长城滨银存款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长城滨银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本集团在长城滨银存款
1.交易内容说明
2015年5月,本公司与长城滨银签订股东存款协议,根据股东存款协议,本公司可以在长城滨银开展存款业务,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长城滨银签订存款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本集团可以在长城滨银开展存款业务并确定本集团2022年至2024年在长城滨银单日存款余额最大值12,700,000,000元。
2.存款利息
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
(二)本集团与长城滨银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说明
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长城滨银签订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与长城滨银在日常经营中的交易主要包括销售产品(主要为本集团向长城滨银销售精品及保养产品)、采购服务(主要为本集团向长城滨银采购包括金融服务等)、提供服务(主要为本集团向长城滨银提供劳务、拓展培训服务、咨询服务、车辆保养服务等)及提供租赁(主要为本集团向长城滨银提供房屋、设备及车辆租赁)。
2.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长城滨银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与长城滨银发生的销售产品、采购服务、提供服务、租赁等交易的定价原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并参照本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采购或提供类似产品及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市场价格,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而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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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国内汽车金融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消费金融渗透率逐步提高,行业风险整体基本可控,公司在长城滨银开展存款业务不仅可以大大增加长城滨银的资金来源,支持长城滨银业务发展,同时也可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增加公司利息收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公司与长城滨银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形成公司业务对该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五、报备文件
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关联(连)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连)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18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相应修改。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等修改能够更好辅助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进一步确保本公司的合规化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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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就修订及更改《公司章程》向相关机关办理修订、申请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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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将待《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修改生效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发布。
本次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及2020年6月12日载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