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二次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1-10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二次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439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根据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相关要求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1-11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审委会议准备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