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回全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浪浪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长回全福,独立董事刘金龙、蒋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任萌圃、监事刘兆麒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李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莫永娟、车萌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回全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萌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募投项目结项的募集资金余额12,200.92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建设完毕,鉴于项目结算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12,200.92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8号)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3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42,857,14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509,999,996.94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53,845.8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546,151.13元。2020年12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630020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无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分别与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和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原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的专户变更为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专户,与东兴证券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12月24日,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为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目前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毕。截至2021年12月24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为12,200.9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7,900.92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3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拟将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200.92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一)因涉及土地性质,部分项目不再施工。施工内容减少导致最终实际投资成本比前期预计金额减少。
(二)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支出。
(三)募投项目尚有相关尾款由于支付周期较长尚未支付,因此募集资金余额中含部分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
(四)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00.9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和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使用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后将对该等专户予以销户。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所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将全部实施完毕。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审议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乾景园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7日
至2022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单位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个人股东授权委托,由委托代理人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单位股东授权委托的,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上述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在下述时间、地址办理登记:
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乾景园林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方式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证件资料原件邮寄或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0-2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乾景园林 邮编:100093
邮箱:dongshiban@qjyl.com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需要出示会议登记中所述的相应证件资料的原件。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