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渊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顾卫平先生、蒋善清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柴心明先生因故无法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枫,戴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资15,000万元参与投资天津海河至汇光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河至汇”或“合伙企业”),海河至汇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8,000万元,存续期内可增加至不超过120,000万元,主要投向光电子及泛半导体相关领域。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
近日,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了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目的
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是从事国家法律允许的创业投资活动,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准股权投资等经营手段获取投资收益。
(二)投资方式
除现金管理涉及的投资外,合伙企业将主要对私募股权项目(包括在中国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股权投资或准股权投资。
(三)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分支机构经营];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伙企业的期限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基金存续期限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五年,其中投资期四年或其他投资期需中止的事件发生,其后为退出期。经普通合伙人单方决定可以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仅退出期)两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再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仅退出期)一年。
(五)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六)投资领域
主要投向光电子领域相关的材料、芯片、元器件、系统及解决方案,光电子相关产业链和上下游企业,以及泛半导体领域的其他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制造及检测设备、电子化学品材料及其他泛半导体领域相关技术)。
(七)出资安排与缴付期限
基金出资将根据本合伙企业的项目进度、实际资金需求和募资情况一次性或分期缴纳。
(八)管理人及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9480571X,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编码:P1008585)。
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的2%/年支付管理费;投资期后,合伙企业按所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的2%/年支付管理费,即按照实际管理未退出规模收取管理费。
(九)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分配顺序如下:
(1) 返还各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
(2) 支付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8%);
(3) 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8%);
(4)向普通合伙人支付追补收益,直到普通合伙人取得收益的累计金额等于全体合伙人根据上述(2)、(3)项取得的累计门槛收益的25%;
(5)80/20分配,上述分配后的余额80%按照全体合伙人在该投资项目的相对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剩余2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十)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海河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管理人推荐的委员出任,其他成员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推荐,由管理人决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有效决议须经3名以上(含本数)委员通过方为有效,且通过票中必须包含海河委员的投票,海河委员具有一票否决权。若海河委员未能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现场会议)或逾期未答复(通讯表决),视为其放弃表决事项,以及放弃对相应表决事项的一票否决权,且不计入表决基数,即除海河委员以外有3名以上(含本数)委员通过为有效。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按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天津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合伙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十二)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并经各有限合伙人经适当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合伙企业期限届满清算结束后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康药业”或“公司”)股东宁波惟精昫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精昫竔”)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公司股东宁波焓湜枫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焓湜枫德”)持有公司股份4,799,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惟精昫竔、焓湜枫德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399,1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7.87%,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经过主管机构审批,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经过主管机构审批,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上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拟减持对象所作承诺如下:
(1)焓湜枫德、惟精昫竔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减持的其他规定。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将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2)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惟精昫竔和焓湜枫德承诺: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作为悦康药业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企业宁波惟精昫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焓湜枫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承诺如下:
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因此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如果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科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科微上海”)与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广资产”)、上海瓴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设立建广广辉(德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27,378,712.50元,格科微上海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6,573,642.56元,认缴出资比例为38.07%。合伙企业现已办理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建广资产通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建广广辉(德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TM542
备案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科微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格科微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28 证券简称:格科微 公告编号:2022-001
格科微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信银行余姚支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773期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9月9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前期向中信银行余姚支行购买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027期,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19)。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期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2号)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72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4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2021年7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保本存款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3个月
■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为保底类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中信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8 月 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9月9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海宁东证汉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汉德”)持有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晶存储”、“发行人”)5,173,39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7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2021年12月2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证夏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夏德”)持有公司股份5,173,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7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2021年12月2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东证汉德和东证夏德均是由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并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46,7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4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东证汉德和东证夏德因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需要,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07,63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股东东证汉德、东证夏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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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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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东证汉德和东证夏德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在本企业增资入股之日(以发行人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六个月内,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工作,本企业于增资入股之日(以发行人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东证汉德和东证夏德减持意向承诺:
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2)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发行人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减持期间内,东证汉德和东证夏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东证汉德和东证夏德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微电”或“公司”)于 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28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01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