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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2-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资管”)经与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协商,上述机构将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光证资管旗下参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销售业务办理途径

上述机构拟自2022年1月5日起办理光证资管旗下参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业务,产品如下:

1)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A类份额代码:860005、C类份额代码:860030);

2)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A类份额代码:860035、C类份额代码:860050);

3)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A类份额代码:860012、C类份额代码:860033);

4)光大阳光北斗星18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A类份额代码:865040、C类份额代码:860051);

5)光大阳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C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36、C类份额代码:860037);

6)光大阳光智造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C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38、C类份额代码:860039);

7)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创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C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2、C类份额代码:860053);

8)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A类人民币份额、C类人民币份额(A类份额代码:862001、C类份额代码:862012);

9)光大阳光生活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C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60、C类份额代码:860061);

10)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C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5、C类份额代码:860056);

11)光大阳光稳健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A类份额代码:860009、C类份额代码:860058);

12)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A类份额代码:860022、C类份额代码:860063);

13)光大阳光对冲策略6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C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28、C类份额代码:860029)。

具体上线时间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优惠规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参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办理途径、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业务概述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集合计划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万得基金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参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

3、 适用产品

上述通过万得基金渠道销售的参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万得基金开通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具体业务时间、相关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万得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站: www.520fund.com.cn

(2)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四、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集合计划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集合计划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集合计划前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

(一)概述

1、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概述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规定: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专项基金所对应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最终对应权益(以下简称“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0%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30%权益。

(2)截至2019年11月4日,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已由“广发原驰·海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数量888,500股。

(3)2019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确定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的40%,即355,400股;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

(4)2020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确定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888,500股的30%,即266,550股;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

2、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规定: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票;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的所购买的标的股票及其他权益所对应权益(以下简称“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0%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30%权益。

(2)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94,582股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账户,本期持股计划股票受让已完成。

(二)本次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

1、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归属

2021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888,500股的30%,即266,550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黄志健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共归属200,55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66,000股。

2、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

2021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1,194,582股的40%,即477,832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刘国祥先生、杨少林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黄志健先生共归属308,00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169,832股。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锁定期届满

(一)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锁定期

根据《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规定:第一个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给专项基金持有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所对应权益将在员工持股计划内部进行登记确认,其对应权益的归属锁定期为自该权益份额对应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至第三个归属期权益份额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为止;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给专项基金持有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所对应权益不设归属锁定期,自归属当日起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标的股票即可流通交易。

2021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及本期持股计划解锁的议案。2021年12月31日,持股计划首期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达成,自2021年12月31日起,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全部标的股票888,500股即可流通交易,占公司总股本0.05%。

(二)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广发原驰·海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存续期

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四年。本期持股计划可以展期也可以提前终止,展期事宜需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2、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持股计划重大实质性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终止和延长

本持股计划可以展期也可以提前终止,展期事宜需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元月四日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1月5日起,万得基金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如有)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二、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2年1月5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万得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万得基金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者,费率折扣以万得基金具体安排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万得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万得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客户服务热线:400-799-1888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4、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0.01元,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5、银华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暂停1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暂停20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恢复办理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6、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最短持有期为一年。银华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一年。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设置了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投资人无法随时赎回。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及

三期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及

三期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参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宏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宏禹”)直接持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 105,469,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于2021年6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杭州宏禹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自天合光能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即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4月03日期间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即2022年01月25日至2022年04月03日期间进行)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5%的股票,即10,340,132股。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5%的股份(即10,340,132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5%的股份(即10,340,132股);若减持期间天合光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即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4月03日期间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5%的股份(即10,340,132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杭州宏禹作为公司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做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企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如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股份锁定期限。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杭州宏禹作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做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一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企业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①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其余股票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②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相关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3、杭州宏禹作为公司股东,在2021年5月13日做出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企业所持有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5,469,583股股份原拟于2021年6月10日解除限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企业自愿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至2021年12月10日。锁定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要求由公司收购该等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峰科技”)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牧投集团”)等股东持有的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象胡杨”)的部分或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案尚待进一步商讨确定。本次交易对方农牧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4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4693419305D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勇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7日

注册资金:89,563.7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镇团结南路17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家禽饲养;牲畜饲养;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硝酸铵、硝基复合肥、三聚氰胺等。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包括农牧投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76066313E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健

成立日期:2013年8月30日

注册资金:41,508.365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水果种植;坚果种植;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农用薄膜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线、电缆经营;棉、麻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房地产开发经营;种畜禽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能涉及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对方等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农牧投集团签署了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意向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向农牧投集团购买其持有的玉象胡杨39.5%股权。

上述意向协议为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及相关条款以各方另行商议并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范围等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论证中,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的意向性文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额收到重大资产出售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2-00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额收到重大资产出售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出售概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湖州市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投资”)出售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铝业”)100%股权和湖州加成金属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加成”)51%股权,万邦德投资以现金方式购买,交易金额合计13.5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1日和2021年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26日前,上市公司已收到本次交易对价的51.07%,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办理完成栋梁铝业100%股权和湖州加成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股权转让款完成支付情况

2021年2月26日前,交易对方万邦德投资已向上市公司合计支付本次交易的价款69,000.00万元。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交易对方万邦德投资应于《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及时并足额支付剩余全部款项66,1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邦德投资已提前向上市公司合计支付本次交易剩余全部款项66,1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收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价款13.51亿元。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充分改善现金流状况,优化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并为公司新药研发、药品生产技术改进项目等提供资金支持,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2-002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23)。

2021年3月23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二、 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3月16日至2021 年3 月2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936,15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234,038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触及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收盘前半小时内交易情况

2021年3月24日,因操作人员对交易操作失误对收盘半小时之前未成交的三笔委托撤单不完全,导致在收盘前半小时发生被动成交91,100股,成交金额1,136,312元,未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相关人员已加强对交易软件的熟悉和股份回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学习,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其他时间收盘前半小时内未有回购股份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8002 转债简称:天合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