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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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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2-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85,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131.8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80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04,444,302.78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5,270,928股的25%。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812,证券简称:恩捷股份

债券代码:128095,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64.92元/股

转股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0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0,000.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9号”文同意,公司1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初始转股价为64.61元/股。

2020年5月21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云南恩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恩捷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恩捷转债”转股价格由64.61元/股调整为64.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2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444,444股(A股),新增股份于2020年9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恩捷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0年9月4日起“恩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65.09元/股。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8号)。

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时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为“良”,公司对其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23,120股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8.426元/股。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由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测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恩捷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5.09元/股。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2号)。

2021年4月30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云南恩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恩捷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恩捷转债”转股价格由65.09元/股调整为64.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号)。

二、“恩捷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恩捷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54,000.00元,减少数量540张,转股数量为826股。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剩余可转债金额为454,086,000.00元,剩余可转债数量为4,540,860张。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表中“其他”包含第四季度转股变动以及变更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起的高管锁定股变动。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联系电话0877-8888661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恩捷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恩捷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89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波纹管(天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波纹管(天津)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62,257,7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62,195,020 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162,257,739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

一、股份拍卖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近日通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波纹管(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荣创”)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成交,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京津荣创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62,257,7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本次其所持有的136,495,020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拍卖成交。拍卖原因为股份质押融资违约司法拍卖。

本次被拍卖京津荣创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成交136,49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成交总金额为628,233,099.84 元,成交价格约为4.60元/股。

二、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实控人在公司管理层所占比例,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成交的所有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如本次司法拍卖被动减持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162,257,739股减少为25,762,719股,持股比例由6.39%降至1.01%。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相关股权变更进展等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88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月4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博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3人,代表公司股份626,300,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股份277,318,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0人,代表公司股份348,982,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348,982,3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4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348,982,3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464%。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薪酬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26,300,742股。同意626,261,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97,730,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

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26,300,742股。同意626,298,4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97,767,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26,300,742股。同意626,296,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97,765,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

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正在履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辉龙”、“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上市以来(2021年5月17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孙炎林、王栋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孙炎林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上市公司上市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上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核查上市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资料;

7、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亚辉龙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亚辉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亚辉龙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亚辉龙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人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取了资金使用凭证,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亚辉龙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人认为:亚辉龙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2021年各季度报告,与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了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经现场检查,亚辉龙自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积极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对于可预见的行业趋势提前准备应对措施,尽量避免行业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的波动,并持续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最新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学习;请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亚辉龙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亚辉龙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人认为:自上市以来,亚辉龙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作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保荐代表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277弄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欧新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兰芳云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芯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2、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晓恬、王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并按《告知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解释,现根据规定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而能否获取该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转债代码:113574 转债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代码:603679,股票简称:华体科技

● 转债代码:113574,转债简称:华体转债

● 转股价格:33.91元/股

● 转股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

● 转股情况: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37,000元“华体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1,08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本总额142,011,657股的0.0007654%。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08,744,000元。

一、华体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华体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万元。

(二)华体转债上市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03号),同意公司20,8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体转债”,债券代码“113574”。

(三)华体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体转债自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47.72元/股调整为33.99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派及转增股本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33.99元/股调整为33.91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华体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

华体转债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37,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087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42,011,657股的0.0007654%。尚未转股的华体转债金额为208,744,000元,占华体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732%。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5871857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

根据《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票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449,24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9.5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9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2,473,028.5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赛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普成长”)持有公司股份101,450,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3%。本次质押后,赛普成长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33%,占公司总股本的16.8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赛普成长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205,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2%。本次质押后,赛普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4,700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78%,占公司总股本的16.8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赛普成长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20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赛普成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系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赛普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冯正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205,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2%。本次股权质押办理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赛普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4,7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质押比例为38.78%。

鉴于赛普成长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赛普成长将采取补充质押、回购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