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在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办理完成了1,120.36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6,0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9,429,720股)的36.33%;张庆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24,521,9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8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张庆华先生控股的湖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堆龙德庆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4,434,875股,共生投资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0股;综上,张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70,454,375股,以此计算,张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24,521,900股,占持股总数的73.05%;
●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占持股总数的比例未超过80%,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通知,其已于2021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解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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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再次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计划。在实际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直接持股部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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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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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
出资份额变更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珠海”)同意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将持有同系珠海4,829.39万份财产份额(已实缴出资4,829.39万元)退伙;
● 本次部分财产份额退伙完成后,同系珠海出资份额将减少至47,065.83万元。除合伙人财信证券退伙外,包括公司在内的其他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不变,公司持有同系珠海财产份额比例将由19.27%增加至21.25%。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接到同系珠海函告,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持有同系珠海4,829.39万份财产份额(已实缴出资4,829.39万元)退伙,且将合伙企业存续期及出资期限变更等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同系珠海本次出资份额变更情况
(一)同系珠海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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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系珠海各合伙人认缴与实际出资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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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出资份额退伙情况
1、同系珠海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持有同系珠海4,829.39万份财产份额(已实缴出资4,829.39万元)退伙。本次退伙完成后,同系珠海出资份额将减少至47,065.83万元,公司持有同系珠海财产份额比例将由19.27%增加至21.25%。
2、本次部分出资份额退伙完成后,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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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同系珠海其他事项
同系珠海将持有的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珂信”)21.46%的股权以人民币20,802万元转让给湖南珂信股东陈历宏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根据《转让协议》的付款约定,股权转让款将分四期支付,目前受让方已支付第一期款项5,000万元,暂未支付第二期款项,同系珠海已与湖南珂信就付款事宜进行协商并催收,本次财信证券退伙资金来源为转让湖南珂信股权的第一期款项(详见公司2021-025、045号公告)。
三、合伙企业存续期及出资期限变更
1、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变更至2026年1月31日。
2、合伙人珠海汇智新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新元”)、北京同系未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未来”)、同系(泰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系泰兴”)的认缴出资期限变更为2026年1月31日前缴足。
四、签署的同系珠海(协议中称为“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修正案》情况
根据2021年12月31日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变更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截止日、有限合伙人汇智新元的认缴出资额和财信证券退伙,并决定对同系珠海合伙协议作如下修改:
(一)第九条原为:“第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至2021年5月31日。”现修正为:“第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至2026年1月31日。”
(二)第十一条原为: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同系泰兴以货币出资6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2、有限合伙人:方盛制药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7%,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3、有限合伙人:汇智新元以货币出资9,400万元,总认缴出资9,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67%,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4、有限合伙人:同系未来以货币出资540万元,总认缴出资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0%,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5、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以财兴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资金来源,以货币出资4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现修正为: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同系泰兴以货币出资6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3%。认缴出资于2026年1月31日前缴足。
2、有限合伙人:方盛制药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25%,已实缴出资10,000万元。
3、有限合伙人:汇智新元以货币出资36,465.83万元,总认缴出资36,465.8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48%。认缴出资于2026年1月31日前缴足。
4、有限合伙人:同系未来以货币出资540万元,总认缴出资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4%。认缴出资于2026年1月31日前缴足。”
(三)删除“第三十四条财信证券作为财兴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于财兴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交付的资金;本协议项下属于财信证券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均最终归属于财兴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享有及承担。财信证券不以其自身财产或者其管理的其他客户资产对本协议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份额变动的原因及其他情况说明
同系珠海在引入财信证券优先级份额时,全体合伙人已经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满四年(其中投资期三年,退出期一年)之日止,经前次延期,同系珠海合伙期限已于2021年5月31日期满。此外,受《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影响,使优先级份额持有人财信证券调整其对外投资策略,需要逐步退出合伙企业,故财信证券决定将持有的4,829.39万份财产份额全部退伙。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同系珠海合伙人份额变化完成后,同系珠海出资份额将减少至47,065.83万元,公司与劣后级合伙人持有同系珠海财产份额比例将相应增加,且同系珠海将不再新增对外投资,因此,财信证券退伙不会损害公司作为次级合伙人的权益。对于同系珠海应收陈历宏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股权转让款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并要求同系珠海及时进行催收。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的公司21,427,203股股票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强制执行过户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从5.01%减少至0.0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锦程先生发来的《权益变动告知函》,现将相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方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13,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2021-107、128号公告),方锦程先生在天风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违约(因其他诉讼被冻结而无法及时减持履约),武汉中院为了执行诉讼判决,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的公司21,427,203股无限售流通股票,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21年12月17日,武汉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鄂01执恢208号之一】裁定将第一次拍卖保留价117,560,349.26元抵偿债务,此外并将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发放至方锦程先生股票账户的现金红利1,757,898元一并划扣,上述21,427,203股股票过户手续已于2021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本次权益变动后,方锦程先生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方锦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在本公告披露的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方盛制药”)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初始确认的各类政府补助总额为1,075.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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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划分上述各类政府补助,并确认和计量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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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和资产均有有利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004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复宏汉霖”)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其研制的重组人源抗EGFR和抗4-1BB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即HLX35;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晚期恶性实体瘤治疗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复宏汉霖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下同)开展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抗EGFR和抗4-1BB双靶点的双特异性抗体,拟主要用于晚期恶性实体瘤治疗。2020年11月,复宏汉霖向Binacea pharma Inc.授予该新药于除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外的所有国家及地区开展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的许可。
截至本公告日,全球范围内尚无同靶点的双特异性抗体上市。
截至2021年11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5,884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新药后续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上市。根据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新药研发及至上市是一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003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了《关于增持控股子公司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85),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受让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复创”)23.9992%股权的事项进行披露,现就本次转让的定价相关情况补充如下:
重庆复创聚焦临床急需的抗肿瘤及代谢类疾病小分子靶向药物的研究,并已形成以重庆、上海及美国旧金山三地联动的创新研发体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重庆复创已自主研发了一批主要针对肿瘤、代谢类疾病的在研药物,上述在研药物已大部分进入临床阶段,且多款在研产品已与外部合作方及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其他成员企业达成许可合作。其中,2020年10月,重庆复创与Eli Lilly and Company(以下简称“Lilly”)签订《License Agreement》,重庆复创授予Lilly在区域内(除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外的所有国家及地区)及领域内(包括诊断、预防、改善及治疗人类或动物的任何疾病或症状在内的所有用途)就BCL-2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FCN-338独家开展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的权利;据此,Lilly应根据约定向重庆复创支付至多44,000万美元(包括首付款、临床开发注册和销售里程碑付款)。
本次转让23.9992%股权的对价14,100万美元,系基于重庆复创在研产品管线所处研发阶段、市场竞争格局和临床价值、以及已达成的对外许可等情况,并参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东洲咨报字[2021]第2536号)所载的截至2021年11月30日重庆复创的估值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同行业比较而言,根据公开信息,相关可比公司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市值区间约为人民币70-244亿元。考虑重庆复创的基本情况,选取以小分子创新药研发为主、且以肿瘤(包括血液癌和实体瘤)作为主要治疗领域、且已有多个品种进入临床阶段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本次转让中对重庆复创的最终作价估值基准已经考虑了一级市场的折价以及本次转让系增持股权的交易背景。可比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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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最新市值按2021年11月30日收盘市值列示(港币兑人民币已按100港元=81.972元人民币折算,下同)、最近一年平均市值按截至2021年11月30日过去一年每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数列示(上市时间未满的一年的加科思、艾力斯的平均市值计算周期为上市首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本币市值数据均来源自WIND。
注2:可比上市公司产品管线情况参考其已发布的2021年中期报告/半年度报告所载信息;重庆复创在研管线情况截至2021年11月30日。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4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选举执行董事王可心先生、执行董事关晓晖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因该等任职变动,王可心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辞任联席总裁、首席投资官的书面函,关晓晖女士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辞任执行总裁、首席财务官的书面函;自2022年1月4日起,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不再兼任上述职务。
此外,近日本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李东明先生、汪曜先生的辞职函。因个人原因,李东明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联席总裁职务;因工作安排调整,汪曜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自2022年1月4日起,李东明先生、汪曜先生不再担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会对李东明先生、汪曜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对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与KP EU C.V.根据各自所持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凯特”)的股权比例对复星凯特进行增资,其中:复星医药产业以等值于1,000万美元的人民币(汇率按实际出资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和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现金认缴复星凯特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复星医药产业仍持有复星凯特50%的股权。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由于本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复星凯特(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复星凯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以芳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10 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增资发表了意见。
二、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任职变动,2022年1月4日起,王可心先生不再兼任本公司联席总裁、首席投资官,关晓晖女士不再兼任本公司执行总裁、首席财务官。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改聘的议案。
经首席执行官提名,同意对如下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作晋升聘任:
1、聘任文德镛先生(原任高级副总裁)为本公司联席总裁;
2、聘任梅璟萍女士、李胜利先生(原任高级副总裁)为本公司执行总裁;
3、聘任刘毅先生、胡航先生、包勤贵先生(原任副总裁)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上述职务的任期自2022年1月4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聘任无异议。
本次改聘后,本公司联席总裁为陈玉卿先生、文德镛先生;执行总裁为Aimin Hui先生、梅璟萍女士、李胜利先生;高级副总裁为王冬华先生、李东久先生、冯蓉丽女士、刘毅先生、胡航先生、包勤贵先生。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首席执行官提名,同意聘任袁宁先生、苏莉女士、纪皓先生、朱悦女士为副总裁,聘任吴晓蕾女士任本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上述人员的任期自2022年1月4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无异议。
上述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后,本公司副总裁为董晓娴女士、张跃建先生、吴晓蕾女士、袁宁先生、苏莉女士、纪皓先生、朱悦女士,首席财务官为吴晓蕾女士。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袁宁先生,1977年8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并于本公司若干控股子公司担任管理层职务。袁宁先生于2007年9月加入本集团,于2007年9月至2015年6月历任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为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业务发展部经理、总监、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于2015年6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战略产品发展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于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于2021年1月起任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战略产品发展中心总经理,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任本公司副首席商务发展官、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加入本集团前,袁宁先生于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南京美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部、市场部。袁宁先生拥有南京大学、中国药科大学联办生物工程制药专业理学学士学位及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现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医学博士学位。
2、苏莉女士,1971年10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并于本公司若干控股子公司担任管理层职务。苏莉女士于2006年6月加入本集团,于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国际部副总经理,于200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控股子公司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于2017年12月起任控股子公司Tridem Pharma S.A.S,首席执行官,于2021年1月起任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海外业务部新兴市场总经理,于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加入本集团前,苏莉女士于1993年7月至1996年6月任昆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文员,于1996年7月至2006年5月历任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副经理、经理及国际贸易部经理。苏莉女士拥有云南大学英国语言文学专业文学学士学位。
3、纪皓先生,1974年1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纪皓先生于2016年6月加入本集团,于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本公司廉政督察部副总经理,于2017年6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廉政督察部总经理,于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廉政督察部总经理。加入本集团前,纪皓先生于1996年9月至2001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于2001年9月至2016年6月任职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纪皓先生拥有解放军南京国际关系学院(现国防科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及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4、朱悦女士,1977年9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朱悦女士于2020年10月加入本集团,于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法务部总经理。加入本集团前,朱悦女士于2006年10月至2012年6月历任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Morgan, Lewis & Bockius LLP)律师、资深律师;于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任美国美邦律师事务所(Milbank LLP)资深律师,于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历任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 LLP)资深律师、顾问律师,于2017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法务部董事总经理。朱悦女士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物科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美国爱荷华大学生物硕士学位及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并拥有美国加州律师执业资格。
5、吴晓蕾女士,1979年6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首席财务官,并于本公司若干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吴晓蕾女士于2017年加入本集团,于2017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兼财务分析总监,于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历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联席总经理、总经理,于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任本公司副首席财务官。加入本集团前,吴晓蕾女士于2000年7月至2003年10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于2003年12月至2017年10月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助理、审计经理、审计高级经理及审计合伙人。吴晓蕾女士拥有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吴晓蕾女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资质,并为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PDH装置例行停产检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2-001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PDH装置例行停产检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的要求,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有效运行,按照年度计划,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的PDH装置(60万吨/年)于2022年1月2日开始停产检修,预计检修20天左右。
本次停产检修是根据年度计划进行的例行检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2-002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1年1月1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详见公司2021年1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04)
2022年1月4日,公司提前归还2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独立财务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归还后不存在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 2022-003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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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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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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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 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有240,000元“淳中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0800%,累计转股数量9,98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75%。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淳中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99,760,000元,占“淳中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20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8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淳中转债”,债券代码“11359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7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7日至2026年7月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39.37元/股。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4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淳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9.37元/股调整为27.84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淳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因公司A股股票已经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27.84元/股×85%=23.66元/股)的情形,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淳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84元/股调整为18.23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40,000元“淳中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9,985股,占“淳中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75%。其中,“淳中转债”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129,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025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5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淳中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99,760,000元,占“淳中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200%。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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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53563888
3、联系邮箱:security@chinargb.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